看板 C_Chat作者 Katsuyuki118 (勝之不武)標題 Re: [板務] 修改板規 4-5時間 Fri Oct 16 20:54:12 2026
身為此次板務連署發起人 在討論的最後一天表達個人的想法
在希洽活動多年 看見目前板務實務狀況越走越偏
深感痛心 於是提出板規修改的提案
修改4-5不是要鼓勵大家無腦謾罵
而是讓大家有限度地噴垃圾話抒發心情
我們是有智慧的人類 把板規修得寬鬆又不失去秩序應該是有辦法的
而不是把改變當成洪水猛獸 打成來亂的
這樣對希洽與板友們有好處嗎
在ptt罵個垃O 白O不會對現實社會造成什麼影響
現實世界沒有那麼脆弱 不會違背板旨
現行的4-5已經被無限上綱 走火入魔了
淪為實質文字獄 絕對有修改的必要
個人提出的4-5草案要處理的是
文章與推文中可以看出是針對PTT使用者進行的人身攻擊
並由本人檢舉 或他人檢舉且當事人於檢舉文下推文表示同意
必須是從文章上下文可以看出是對檢舉者的人身攻擊
與檢舉者有高度關連的人身攻擊才構成違規
不處理對號入座
地圖砲的處理 個人認為可以適度放寬 用美國人舉例的話
美國人一堆OO >>> OK 因為不是罵所有美國人
美國人都是OO >>> 不OK 因為美國人不可能每個人都是OO
其他明顯對現實自然人群體一律負面歸類的攻擊可以用4-7
明顯不符常理、現況的造謠 嚴重仇恨言論等也能用4-7
4-7雖然有板皇條款之稱
但個人認為處理一些惡性重大的特例完全可以用
而不是放著不用 讓板友們面對踩中4-5的風險
接下來以近期水桶為例 來讓板友明白個人對4-5草案的預期實施狀況
1.
推 I_______a: 板規__仔真的有___ 吃飽太閒整天出征人不累嗎10/03 17:47
無違規 板規____仔不是明確的ptt使用者
也不是直觀可見的現實自然人群體
2.
w______3
大家對動漫人的印象就是很O
體重沒在管理 話少 孤僻 體臭當然也是沒在管
但是一講到動漫就會滔滔不絕 巴不得和對方討論一樣
這是動漫人的實況
不構成4-5 但對動漫畫粉絲一律負面歸類 應該判4-7違規
3.
推 d______l: 上班也是在賭運氣 從人下屬同事上司老闆
到事物都一樣 你衰就是一直遇到O人屎缺
職場就是部分職位高低都有不想做事只想搞人的OO
無違規 不是對ptt使用者的攻擊 也不是對現實自然人群體的一律負面歸類
只是單獨陳述工作中會遇到的人的類型
4.
無違規 不是罵ptt使用者 所指對象也只是外國的部分人
5.
不構成4-5 但可能4-7違規 因為對法國人進行負面的一律歸類
舉例到此結束
可能有人認為放寬會對某些惡意使用者大開方便之門
但我們不能因為少數人犧牲大多數人的權利
適度用4-7處理一些特例我想是可以允許的
最後重申 個人提出板規修改絕對是希望希洽更好
懇請板主群做出修改 讓希洽再次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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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7.145 (臺灣)
※ 作者: Katsuyuki118 2026-10-16 20:54:12
※ 文章代碼(AID): #1gqXvvhf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92155257.A.AE9.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板務] 修改板規 4-5
10-16 20:54 Katsuyuki118.
推 andy0481: 麻煩死了 為什麼一定要對著一群人說都是OO
在現實會對陌生人說某群人都OO嗎? 不怕對方就是那群人?那為啥在網路上就敢對著幾千人的版這樣開地圖砲4F 10/16 20:58
推 qq204: 現實生活你隊群體噴垃O還不會有事,其他版也是,但這邊會7F 10/16 21:00
→ andy0481: 現在為了能開地圖砲 要畫出一堆線讓大家玩踩踩看遊戲?8F 10/16 21:00
→ tim479974: 但目前你的方案沒有更好,只是讓討論區更加謾罵而已,而且大部分使用者也不容易觸發4-5,觸發了去bm版好好說明也有很大機會被判無違規,如果K大真想要自己舉的例子無違規最好的方式可能是再選一次版主?9F 10/16 21:00
→ andy0481: 現實罵群體垃O 直接公然侮辱了 刑事民事兩個一起上==13F 10/16 21:01
推 newrookie: 為什麼傷害一部分人對你來說是可以允許的事@@14F 10/16 21:01
→ qq204: 現實你罵強姦犯垃O原來燴飯公然污辱阿
垃O蟲也會,那堆新聞媒體早就被罰沒了16F 10/16 21:01
推 AkikaCat: 會喔,他做人如何不代表你有人身攻擊的權利18F 10/16 21:01
推 roea68roea68: 這個世界就是互相傷害 傷害爽 但這裡要文字獄也不用硬要浪費力氣改變它 換個地方就好 世界很大19F 10/16 21:02
→ tim479974: 大部分都只是不告不代表沒事,其他版也是沒被檢舉居多21F 10/16 21:02
→ andy0481: 還真的會喔 你對著已經被法院判罪的強姦犯罵他垃圾
他還真能告你公然侮辱
他犯法跟你罵他 是兩回事 犯法不代表被剝奪人權22F 10/16 21:02
→ qq204: 那我開圖炮那全部強姦犯能被告公然污辱?25F 10/16 21:03
→ zChika: 能告和能告成功是兩回事啊,說一句你好,黑人覺得你在說尼好,所以告你公然侮辱26F 10/16 21:03
推 AkikaCat: 開地圖砲的話,法規上你會過,因為法規只針對明確對象;但請記住,條約永遠比法規緊。28F 10/16 21:03
→ zChika: 這種事情也是有可能的吧30F 10/16 21:04
→ AkikaCat: 除非法官亂判,不然你對一個人指著喊垃圾,你一定輸31F 10/16 21:04
→ tim479974: 大部分只是因為刑事罰則最高也才9000,民事也才2w根本不值得別人專門跑好幾趟而已32F 10/16 21:04
推 andy0481: 還真可以啊 你去找個出獄後的強姦犯在他面前罵罵看阿
她覺得你在故意開地圖砲攻擊他 他真能告贏阿 只是不划算34F 10/16 21:05
推 qq204: 我開的是圖炮,為啥要到他面前罵?37F 10/16 21:05
推 forsakesheep: 你當過板主你也知道,其實這就是板主認定範圍而已,即使改了板規版主群如果依舊還是不想看到罵人用詞,一樣能桶41F 10/16 21:06
噓 jeff666: 板規是眾板有的共識 不是一兩個板友板主就能主導的45F 10/16 21:06
推 anpinjou: 深感痛心 聽起來跟那位無助恐懼的差不多46F 10/16 21:06
→ tim479974: 那有其他更能夠地圖炮的地方,c洽並不歡迎47F 10/16 21:06
→ jeff666: 覺得偏離太多 怎麼不找找自己問題49F 10/16 21:06
推 c24253994: 台灣人超愛講「一堆」,你舉的例跟直接洞開板規沒有區別50F 10/16 21:06
推 AkikaCat: 本版也不會因為你上BM就提供資料啊,說啥呢。52F 10/16 21:07
→ anpinjou: 而且有板主認證郭換任後可以無視之前的板務決議53F 10/16 21:07
→ AkikaCat: 至於你被告,站方應該是會提供啦,我不確定就是。54F 10/16 21:07
推 SinPerson: 現實中罵無法特定對象的群體最好直接是公然侮辱55F 10/16 21:08
→ tim479974: 警方要求應該都會提供沒錯,只是多久沒聽到過ptt提供56F 10/16 21:08
推 qq204: 所以他叫你到犯人面前罵阿 哈哈哈57F 10/16 21:08
→ AkikaCat: 4-7現在判定很嚴格,能踩到是真的不容易。59F 10/16 21:09
→ casto: 有沒有一種可能 不想改的才是多數人60F 10/16 21:10
→ AkikaCat: 不過如果118是希望4-5少用,改4-7,那我倒是不反對。61F 10/16 21:10
推 andy0481: 無特定是要真的無法特定 強姦犯就是明確對象了62F 10/16 21:11
→ qq204: 所以我圖炮強姦犯是只有要強姦犯都能跑來告我還能成功?63F 10/16 21:11
→ andy0481: 如果有人覺得你在特定他 他舉證給法官過了就能告贏阿64F 10/16 21:12
推 SinPerson: 今天你在現實中批評無法特定對象的某國人、做出跟蹤行為的人,無關第三人針對這些言論代為提告能成立嗎65F 10/16 21:12
→ AkikaCat: 法規上你不指名道姓原則上都凹的過去啊,法官對這部分要求滿嚴格的,甚至只要無法辨識是原告,都有機會過。
但請注意,論壇、組織規範本就該嚴格於法律。67F 10/16 21:13
噓 jeff666: 4-7板主們就盡量不想用 某些人的想法就是要修法強制使用就對了71F 10/16 21:15
推 SinPerson: 嚴格可以,但如果有特定人濫用,造成多人違反規定,這不就可以討論他的合適性嗎73F 10/16 21:16
→ AkikaCat: 其實這部分本身就滿有爭議。你要說他檢舉太多,確實,整排看起來很刻意。但要說濫用,但他檢舉的大多數都成立。那究竟是單純過往沒人檢舉,又或者真的是濫用呢?76F 10/16 21:18
→ jeff666: 怎麼不說是平常都沒人檢舉而已 本來就違規
闖紅燈沒被抓到 就代表不違法嗎?79F 10/16 21:18
→ Lupin97: 整份跟公共場所開放條件脫褲子排泄(情緒)的水準同級81F 10/16 21:20
推 ZeroArcher: 現實裡我罵小粉紅不會被告啊,但是在這邊是違規喔82F 10/16 21:23
推 andy0481: 有沒有可能 因為這邊其實是公開場合 有可能罵到人了
現實只是因為私底下罵或是罵的時候沒人覺得被特定到83F 10/16 21:24
推 Julian9x9x9: 規矩本來就是這種東西啊
你假如開放路人對罪犯進行物理痛扁
說因為正義或多數人感情這種空泛的理由
那明天怎麼保證別人不來無故扁無辜之人而且不受懲罰?
那最公平當然就是限制扁這個動作本身了90F 10/16 21:30
推 SinPerson: 那也可以說過去沒人浮濫使用該條,以致於未曾檢討該版規的嚴謹度啊97F 10/16 21:31
推 c24253994: 欸嘿 柵欄也不能隨便罵了喔~現在也有檢舉達人~100F 10/16 21:31
推 shoube: 為啥洽版是讓人噴垃圾畫抒發心情的地方?
洽版不是討論ACG的地方?要噴也是噴作品本身102F 10/16 21:40
→ shoube: 該不會把這邊當成什麼男同志群聊了吧105F 10/16 21:41
→ tim479974: 就是以前不會被抓現在不斷被抓,所以覺得不滿,有一部分人是想朝著限制特定人士的檢舉權方式去修的107F 10/16 21:45
推 XFarter: 其實不修也好 讓皇城一片清淨祥和 想要追求更大的言論自由的人自然就會離開這裡或減少發言了
反正現在社群軟體很多 能支持更大言論自由的地方其實 FB/IG/THREAD 也不少
以我自己為例 我也是這幾天剛好活俠大更新+看到4-5這白癡法規總算有夠多人願意推動修法才想回來看看
啊沒修成功大不了繼續退洽 想到再回來110F 10/16 21:50
→ smart0eddie: 大家可以參考一下最近的4-5檢舉 對啊
以前有團體要求改成稱呼身體受到挑戰的人取代負面代名詞118F 10/16 21:55
→ mikeneko: 到底是心情抒發還是人身攻擊,板主會看不出來嗎?
我今天買不到票,發個閒聊文順便嘴一下OO黃牛都是XX
難道尊貴的板主群無法分辨這是不是在人身攻擊嗎?
把某些動物跟昆蟲字眼搞成硬限制,又不肯承認這是禁字詞121F 10/16 21:57
推 et310: 不發文不推文不就好了125F 10/16 21:57
→ mikeneko: 重點一直都不是板規如何改,而是為何要隨著檢舉仔起舞?126F 10/16 21:57
推 XFarter: 講句不好聽的,與其花時間在那邊跟一群不是喜歡抓人小辮子、不知尊重的嘴砲仔或墨守成規的人爭道理,外面圈圈跟更尊重人的地方也不是沒得找
反正該消失的人消失光了 檢舉引戰釣魚甚至不知變通的人也會自然消失 言論自由自然就會回來了
只是還有沒有人要繼續在這裡發言就不知道ㄌ
這裡也不是什麼最後的淨土 臭了走掉就好 想講道理還要惹的自己一身腥或被訕笑 何必呢127F 10/16 22:01
→ lucky0417: 反正西洽早就在陸續沒落了 連版務都沒人想選 他們想繼續這樣下去就隨便他們
滿地碎玻璃是要怎麼走路137F 10/16 22:19
推 ztO: 嚴厲支持140F 10/16 22:25
推 XFarter: 難得有機會噴再噴一句,這版一堆厭惡 掛著 DEI 標籤卻大行反向行為的人,但現在版風的狀況正是一堆屠龍者終成惡龍的情形,從幾個月甚至更早以前就這樣了,甚至原Po舉的有些例子在常識中根本不該被討論區禁言 有夠悲哀的141F 10/16 22:30
推 roger2623900: 舉例的美國人一堆OO 在以前還真的不一定會被桶 但現在就是一律死145F 10/16 22:36
→ jackz: 噴群體能告贏 真的笑死人149F 10/16 22:54
推 KAGOD: 看早上那篇就知道了 自己不喜歡的方案直接一句沒有好的方案就結束 就知道多說無益 反正大人也出來講話了 皇城繼續一片祥和150F 10/16 23:00
推 ghostxx: 對4-5的認知跟你差不多,不知道什麼時候變得緊繃成這樣了153F 10/16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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