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ading7 (sading7)標題 Re: [爆卦] !!林奕含自殺事件與陳興老師的真相!!時間 Tue May 2 01:04:30 2017
※ 引述《nicolaschen2 (ii)》之銘言:
: 先引用一段PTT創辦人杜奕瑾對PTT的看法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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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會一直茁壯和成長,是因為管理者退居幕後,我們一直堅持PTT要維持中立、不商業化
: 、不政治化的原因,我們很早就開始承諾這件事,也就造就PTT的多元和包容。我們鼓勵
: 大家暢所欲言,鼓勵大家依照自己的能力幫助別人,來到PTT的人已經被訓練成不求利益
: ,所以它很不容易被商業機制影響,如果有人想要帶領一個話題,並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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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之所以會被掌權者討厭,一般人喜歡,就是因為他不限制大家的想像,大家想什麼就可
: 以說什麼(當然亂講被別人吉是一回事,不過也只有亂說的人要自我承擔),所以很多事情
: 就是在大家的腦力激盪下,才找到了真相。
: 然而你卻在大家試圖找出真相的同時,想要說服大家去找真相的這條路是不對的,是不道
: 德的。我覺得只有兩種可能,要不是你別有居心,就是你根本就是奴性過重。如果每件事
: 都要有十足證據才能拿出來討論,那什麼事情都不用談了阿。
: 如果沒有這幾天大家積極的討論,會有民代跳出來攬這灘混水嗎?(當然對民代還是有利啦)
: 沒有民代跳下來,媒體會開始報導嗎?如果沒有這幾天的激烈討論,這件事早就被河蟹掉了
: 如果這種情況是你願意看到的,那麼你比較適合中國的"言論自由"吧。
: 再來你所舉的例子,你都不覺得與防師騎的例子不太一樣嗎?你舉的每個例子,被指控的人
: 都是極力否認自己做過被誣賴的事情。但是今天被鄉民懷疑的人,一下說自己要去中國長
: 期學術交流,一下把自己的招牌拆掉。跟你所舉的幾個例子相似度高嗎?
: 如果每件事情都要十足的證據才能討論,我想洪仲丘案也永遠不會有人被判有罪,因為根
: 本就不會有人被抓去審判了。
: 如果因為這樣就害怕大家會開始進入大亂爆時代,其實也是多慮了。因為亂講話的人是有
: 被吉的風險,如果不是真有所本,我認為不會有人會冒著被吉的風險出來大亂爆。當然不
: 能排除有人就是喜歡大亂爆,但是亂爆的人自然就會有人去吉他了阿,你是在旁邊緊張什
: 麼啦?
: 別人在吃麵,你在喊燒喔?
我也同意應該尋找真相
所以我已經說過很多次了
尋找真相的最佳兩個途徑
1.問家屬,他們聲稱他們了解真相
2.報案,假如真有狼師犯罪,那麼就可以交由檢調機關去調查
結果哩
這兩件事情都沒人去做啊
已經有一部份人相信的確是誘姦並且滿16歲所以沒有法律責任
而想要來一個道德審判
但就算是道德審判,也要建立在事實之上
那麼事實可以從那裡得到?
也只能從家屬或丈夫(如果他知道)或知情的人身上得到
事實不會來自小說,而且如果小說為真,那就是犯罪
當然就得報案
所以很明白的,無論你想要法律審判還是道德審判
都必須要建立在事實之上
那麼你有想要去了解事實嗎?
如果有,為什麼不採取上述途徑?
光是要所謂的狼師出來面對有什麼用?
他講的你會信嗎? 到時一堆人拿小說質疑其說法那就好笑了
聽說有高雄議員要公佈所謂狼師的名字
我覺得這很好,指名道姓的指控比起暗箭傷人才是更負責任的方式
我看一堆人把房思琪當成林奕含
把小說內容當成她的真實遭遇
把閱讀小說當成蒐集事實的方式
那就是在小說判案啊
沒有什麼比這個更愚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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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 ×4
05-02 00:14 nicolaschen2.
Re: [爆卦] !!林奕含自殺事件與陳興老師的真相!!
05-02 01:04 sading7.
… ×9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05:48
推 funkD: 現在有立委肯出面調查了 就靜待結果吧2F 05/02 01:05
推 lapetos: 記者不是很愛亂問嗎? 這時候怎麼不去採訪補教師?3F 05/02 01:05
噓 arrenwu: 你新警察喔? 不知道八卦板蠢蛋多?4F 05/02 01:05
推 grandwar: 好啦 也不是沒道理,但每個人都很理性世界會很無聊咩7F 05/02 01:06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06:09
推 wwvvkai: 完了 會被打成工讀生9F 05/02 01:06
噓 DataMaster: 一個路人只有側臉正的感情糾紛也能討論這麼久13F 05/02 01:07
推 amovie: 任何人都可以報案 但嘴砲要小說報案的 只會叫別人動手14F 05/02 01:07
噓 abc12812: 無聊 討論小說劇情是犯了哪條大清律例?16F 05/02 01:07
推 shamanlin: 因為事實不重要,重要的是鄉民爽,小說就能當證據17F 05/02 01:07
→ amovie: 這也是自我保護機制吧XDDDD19F 05/02 01:07
推 lapetos: 記者不是很愛跟風,趕快去採訪補教師阿21F 05/02 01:08
→ shamanlin: 一個患有憂鬱症的人寫出來的小說被當聖旨也很奇24F 05/02 01:08
→ shamanlin: 從根本上那小說故意把主角年齡層降低而不是放傳說中被26F 05/02 01:08
→ GFDS: 狼師:很有趣的推論 但是你沒有證據27F 05/02 01:09
→ s860134: 樓上 你這樣更狠惹29F 05/02 01:10
推 lapetos: 應該是有人渣在惡意操弄大家,炒到最後變成市府吃案?31F 05/02 01:10
推 DataMaster: 人家都承認自己有幻想幻聽了 還在沒妄想?
人家都承認自己有幻想幻聽了 還在沒妄想?32F 05/02 01:10
推 bada: 話真的不要說太早 2天前握也跟你想的一樣啊 讓子彈再飛一會34F 05/02 01:11
→ lapetos: 這帶風向帶得有夠誇張,是當大家都是笨蛋就對了35F 05/02 01:11
推 grandwar: 啊 台南又不是第一次了,很意外嗎36F 05/02 01:11
→ SuperUp: 老師出面不管辯解什麼 書迷還不是繼續罵 ╮(﹋﹏﹌)╭37F 05/02 01:11
→ shamanlin: 誘姦的16歲,不就是因為13歲跟16歲給讀者的感覺不同38F 05/02 01:11
噓 darkMood: 尋找真相的徒徑只有2個? 你說了算? 你是上帝還是??????39F 05/02 01:11
→ darkMood: 怎麼在嘴炮版一個比一個還自以為聰明了不起的那麼多啊41F 05/02 01:12
→ shamanlin: 這意圖那麼明顯結果還一堆人把小說都聖旨當事實來看42F 05/02 01:12
→ darkMood: 鄉民都只是討論討論而已啊,不爽的就來告啊43F 05/02 01:12
→ grandwar: 我覺得是真的,但是我只評論真假而已啦 至於中間有甚麼45F 05/02 01:12
→ darkMood: 怎麼只是討論嘴炮還得負起那麼多責任? 這法院啊? 笑死我47F 05/02 01:12
→ darkMood: 要那麼認真,你應該去參加司法改革啦,不然在這裡炮啦51F 05/02 01:13
→ amovie: 面對嘴砲提告 誰要理會52F 05/02 01:13
噓 CGZB: 小說不能當證據?那我問你,小說跟日記差別在哪裡?53F 05/02 01:13
推 willtaiwan: 文學上來講作者以小說做為自傳古今皆有,當然以法律來講小說不能當證據,但將他當成真人真事的自傳也是54F 05/02 01:13
→ CGZB: 為什麼日記可以被當作法庭上的證據,小說不行?56F 05/02 01:13
噓 Orzer: 哇!你說最佳途徑就真的是最佳哦?好棒棒61F 05/02 01:14
推 dotZu: 小說一定是有創作的成份,如果鄉民要的是法律追究的話,62F 05/02 01:14
→ CGZB: 兩者如果都是紀實,那都具有相同效力。你只把小說限制在虛構64F 05/02 01:14
推 windr: 幫補65F 05/02 01:14
→ arrenwu: 小說跟日記的差別在哪裡? 你是真的分不清楚嗎?66F 05/02 01:14
推 z20705: 我覺得你可以放棄惹 鄉民風向就是要腦衝一波68F 05/02 01:15
推 ymuit: 麻煩原PO...69F 05/02 01:15
推 Warheart: 看小說辦案就夠下限了,我覺得更荒謬的是居然真的有群人71F 05/02 01:15
→ shamanlin: 紀實的證據在哪裡? 而且紀實?年齡就對不上了你還紀實72F 05/02 01:15
→ arrenwu: 如果真的分不清楚,我也不勉強你啦73F 05/02 01:15
→ CGZB: 你當然只能推得小說不能成為證據。但你的前提未必為真75F 05/02 01:15
推 grandwar: 就跟三國演義一樣,7分真 就這樣76F 05/02 01:15
→ linghui: 沒有人已經可以知道完整的真相了77F 05/02 01:15
→ dotZu: 拿小說的情節,是遠遠無法追究到狼師的法律責任的。78F 05/02 01:15
推 skizard: 文章會少很多 鄉民只好找新話題 很不方便79F 05/02 01:15
→ Warheart: 認為那個什麼女性自我防衛機制可以入法條的...80F 05/02 01:15
→ shamanlin: 別說小說了,日記的證據效力也很差,那跟自述沒啥兩樣81F 05/02 01:15
→ arrenwu: 小說如果是真的,林可能就會一人三化了82F 05/02 01:16
推 DataMaster: 一個有幻覺幻聽的人寫的小說能信? 哈哈哈 別逗了83F 05/02 01:16
→ shamanlin: 光靠自述就能當事實就能頂罪的話那實在太爽了吧84F 05/02 01:16
→ arrenwu: 林如果會一人三化,應該沒多久就要復活了吧 倒時候再問他85F 05/02 01:16
→ CGZB: 鉅細彌遺的描述,不會是憑空捏造的86F 05/02 01:16
你看的小說太少了吧
純文學一哥駱以軍的小說我讀很多
要說描述人物行為的精細、人物心理的深刻
他也算頂尖的了,但那都是虛構的
推 wsx1678904: 小說本身就是以虛構的故事為主題 即使以事實基礎做改編 裡面也有許多有意為之的改動了 如何確定故事情節何87F 05/02 01:16
→ DataMaster: 林自爆高一就有重度憂鬱症 發作時還有幻覺幻聽89F 05/02 01:17
→ dotZu: 假如否定小說的創作成份,等於是否定小說家的創作性喔91F 05/02 01:17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18:44
→ CGZB: 日記的效力 法官會看內容的真實度 你無法說小說不具有效力92F 05/02 01:17
→ skizard: 鉅細彌遺的描述 常常就是捏造的 多看些關於大腦如何運作93F 05/02 01:17
→ shamanlin: 所以我現在寫一篇小說鉅細靡遺的描述CGZB性侵obov94F 05/02 01:17
噓 aadm: 家屬都說去看書了....就是在暗示了 知道提告沒用幹嘛提告?97F 05/02 01:17
→ arrenwu: 行啊 那這本小說應該是沒有效力的那種XD98F 05/02 01:17
推 s860134: 不要這樣 讓人家說完嘛 (我還沒笑夠99F 05/02 01:17
→ skizard: 的書 才不會講這種貽笑大方的話100F 05/02 01:17
→ shamanlin: 就可以把CGZB抓起來送去監獄刷龜頭了嗎?(大驚101F 05/02 01:17
推 wind1729: 根本就很有問題,一般早就出來開記者會了102F 05/02 01:18
→ arrenwu: @shamanlin 別嘴砲喔 我等你寫103F 05/02 01:18
推 lapetos: 他們不是把小說當成真的,而是利用這個機會帶風向變成市104F 05/02 01:18
推 Warheart: 對情節描述的到位不應該是好的小說家基本能力嗎?105F 05/02 01:18
推 wwvvkai: 去看電影靈異23吧107F 05/02 01:18
→ CGZB: 可以啊,你我看你怎麼描述109F 05/02 01:18
推 linceass: 不用太期待理盲濫情的 被打臉太多次了112F 05/02 01:18
→ aadm: 家屬老早就知道自己女兒的個案不可能吉得成 但世界不是只有113F 05/02 01:18
→ wsx1678904: 我想看obov被性侵的小說XD 剛好搭上最近的鬼父裏番114F 05/02 01:18
→ CGZB: 日記本身之所以有效力,是因為法官認定受害者不會無故描寫115F 05/02 01:19
→ aadm: 依賴法律才能解決事情這種唯一的運作方式118F 05/02 01:19
→ shamanlin: 我幹嘛寫?能憑小說當證據定罪是CGZB的幻想又不是我的119F 05/02 01:19
推 Armour13: 小說是能當證據啊 但是光年齡就是大BUG了120F 05/02 01:19
推 z20705: 我實在太港動惹 好多人願意為了正妹不顧後果狂衝121F 05/02 01:19
→ CGZB: 這些場景。你說小說可以無故描寫,但人不會無故死,家屬也123F 05/02 01:19
推 amovie: 書本翻了幾百次的一堆 怎麼不去按鈴申告124F 05/02 01:19
→ sading7: 你要把小說當證據 那就不可能是這間補習班了 年紀不對啊125F 05/02 01:19
→ CGZB: 不會無故說女兒是因為被狼師右肩而自殺。127F 05/02 01:20
→ arrenwu: 日記會有效力的話,多半是還有其他證據 不是單一的129F 05/02 01:20
推 probsk: 不如請一個記者直接去問他父母 你女兒到底被誰右肩啊130F 05/02 01:20
推 dotZu: 如果你要的是文學史把這位補習老師定下道德罪名還可能131F 05/02 01:20
→ arrenwu: 小說要當證據也不是不行 但是跟現實兜不起來啊132F 05/02 01:20
→ z20705: 這次比梁女那次還多人不聽勸133F 05/02 01:20
→ sading7: 日記也要比對其它證據來看是不是正確的134F 05/02 01:20
→ CGZB: 種種跡證連結在一起,這些推論就不可能是偶然成立135F 05/02 01:20
→ lyu0001: 有你說的那麼簡單 就不會有誘姦受害者了136F 05/02 01:20
→ bkebke: 別以為合意就沒事,前面有人說的好,家長不是送來選妃的138F 05/02 01:20
→ sading7: 然而小說 光年紀就不對了139F 05/02 01:21
→ shamanlin: 光自述就能定罪不須其他證據的話,就是隨便告都行了142F 05/02 01:21
→ CGZB: 兩種可能,一種家人亂放話為了利益;一種,這真實發生。143F 05/02 01:21
→ dotZu: 如果是要用法律還公道的話,那就更加不可以用小說來辦案144F 05/02 01:21
噓 aadm: 抓住兇手重要 還是讓全台灣討論不要在有下一個房思琪重要?145F 05/02 01:21
→ sading7: 房思琪是虛構人物 麻煩不要拿來舉例147F 05/02 01:22
→ linceass: 別再鬧了 文明非集權國家 誰在用小說給人定罪的149F 05/02 01:22
→ aadm: 我覺得沒有什麼方式是百分百對的 但是讓全台灣都想了解這件150F 05/02 01:22
→ miracle1215: 突然發現某群人都聚集在這篇 其他爆文都沒看到人XD151F 05/02 01:22
推 DataMaster: 怎麼沒第三種可能:精神病被人家甩 在小說內加油添醋152F 05/02 01:22
→ talrasha: 吵了4天,就沒人敢指名道姓,平常罵記者很爽,現在又要記者出來報(抄),幫Q Q153F 05/02 01:22
噓 livenow: 閱讀當事者文字 公眾討論不需完美無缺的證據155F 05/02 01:22
噓 Eowyn: 作者選擇出書而非報案 就是希望不要見案不見林156F 05/02 01:22
你有什麼根據說作者用小說來描述事實? 不要自己腦補一堆
→ wsx1678904: 假設小說劇情八成為真 二成為假 若剛好作者對其犯罪情158F 05/02 01:22
→ wsx1678904: 節做了加油舔醋 那被描述者就活該擔那些他沒做的事嗎?160F 05/02 01:23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23:34
→ aadm: 事(就是去看小說)我覺得是做對的事162F 05/02 01:23
→ GFDS: 就事實討論比較重要163F 05/02 01:23
→ bkebke: 補習班可以賭看是會不會有頂新規模效應165F 05/02 01:23
→ dotZu: 如果否定了這篇小說的創作性,等於去除了林的作家身份166F 05/02 01:23
推 arrenwu: 不是有個議員明天要公布狼師姓名?167F 05/02 01:23
推 serding: 提告沒有用啦 防止下一個受害者才是上策168F 05/02 01:23
噓 CGZB: 精神病被人家甩?一個有家室的人可以跟別人交往?169F 05/02 01:23
→ DataMaster: 你不知道有些人玻璃到 只要被甩 都會又恨又崩潰殉情嗎172F 05/02 01:23
推 Warheart: 很多人真的整天活在烏托邦內 不要有下個房思琪?173F 05/02 01:23
→ arrenwu: 有家室的人跟別人交往,那是他跟他元配的事情174F 05/02 01:24
→ sharb: 這裡大家把名字打出來了 明天那議員應該沒什麼新梗吧175F 05/02 01:24
→ GFDS: 先說 不可能防止下一個 無論幾歲的女人 都喜歡能力強的男人177F 05/02 01:24
→ CGZB: 北七,小說不是只有創作,文字能不能讓人感同身受才是重點178F 05/02 01:24
→ Warheart: 所以你是要沒有感情糾紛、沒有愛情騙子沒有騙炮的世界?180F 05/02 01:24
→ Eowyn: 你沒看懂 還是執著在案 才會腦補別人在腦補181F 05/02 01:24
→ shamanlin: 隨便google一下,這幾年有多少被甩就告性侵的案例182F 05/02 01:24
噓 bowcacayy: 你覺得不是事實,鄉民覺得高度可疑啊,好笑,就說非實體犯罪事實傳聞證據也能用了,你以為要100%事實才能討183F 05/02 01:24
→ dotZu: 作家唯一成書的作品,若被認為不是創作,那她就不是作家了186F 05/02 01:24
→ CGZB: 哪有否定小說創作就是在否定林是作家的道理?188F 05/02 01:25
→ shamanlin: 反例這麼多怎麼還一堆人堅持能用小說都證據,沒有其他190F 05/02 01:25
→ sading7: 把小說當事實來討論相當愚蠢191F 05/02 01:25
→ DataMaster: 精神病當第三者 又被人家甩掉 就整天上演內心小劇場192F 05/02 01:25
→ shamanlin: 事實佐證,那除了當小說之外沒有以上的用途了194F 05/02 01:25
推 just5566: 說得好!麻煩你代表鄉民去問一下家屬,或者打個110195F 05/02 01:25
→ GFDS: 16歲的林 做的事 26 36 46歲的女人更多在做197F 05/02 01:25
→ lyu0001: 小說不能當證據又如何 有參考價值啊198F 05/02 01:25
→ arrenwu: 其實如果這個小說真的完全跟現實有一一對應 那討論無妨問題就不是啊XD199F 05/02 01:25
→ CGZB: 看他有沒有被逼迫啊...203F 05/02 01:26
推 probsk: 抓兇手重要啊 不然如果某陳老師是無辜的不就被汙衊一輩子?204F 05/02 01:26
→ sading7: 小說有什麼參考價值? 你根本不能忽視其中矛盾的部份205F 05/02 01:26
推 gankgf: 沒有真相沒有原諒 萬人送思琪206F 05/02 01:26
噓 art1: 「sading7: 把小說當事實來討論相當愚蠢」,那用父母聲明207F 05/02 01:26
推 DataMaster: 還在婚禮中說要廢除通姦罪 當小三被甩不甘心?209F 05/02 01:26
→ art1: 呢?210F 05/02 01:26
→ arrenwu: 父母聲明跟小說有矛盾 因為小說有三個 林只有一個212F 05/02 01:26
推 wsx1678904: 只要內容做了加油舔醋 那就沒有採用為證據的合理性了214F 05/02 01:26
→ sading7: 大概有人覺得小說當中 擇取某部份來當真相就可以 哈215F 05/02 01:26
→ arrenwu: 除非林懂一人三化 不然就是不一樣216F 05/02 01:27
推 DataMaster: 父母懂個屁 父母怎麼不敢用"強姦"這字指控 只敢用誘姦217F 05/02 01:27
→ sading7: 比方說 小說年紀不對 不取 有性侵 取 這樣吧218F 05/02 01:27
→ livenow: 不討論背後問題 很專注檢討受傷的一方220F 05/02 01:27
→ probsk: 啊如果真兇是他 爽過的總是要出來還的222F 05/02 01:27
推 Warheart: 等等誠心手上要是有女方寫的書信就好笑了,十幾年前文青223F 05/02 01:27
噓 GX90160SS: 我覺得這篇很多推文在罵智障、文組、北七也在傷害人224F 05/02 01:27
噓 Eowyn: 拒絕去認識性侵 精神病 只希望案子不存在或不發生在自己身225F 05/02 01:27
→ CGZB: 精神病我聽是從事發那段期間才有的226F 05/02 01:27
→ art1: 所以要怎麼獲得真相? sading7 你去詢問家屬了嗎?227F 05/02 01:27
→ arrenwu: 我前面也說了 如果林懂一人三化 我們等他復活就好了228F 05/02 01:27
→ linceass: 父母聲明又不追究 就是拿你們當旗子啊229F 05/02 01:27
→ art1: 要不然你要怎麼討論這件事情?230F 05/02 01:28
→ Warheart: 小朋友最愛傳這種東西了XDD232F 05/02 01:28
→ arrenwu: 要怎麼獲得真相? 我覺得應該是沒辦法知道 哈哈233F 05/02 01:28
噓 must: 拜託老師能來個大逆轉打我臉,不然這女孩的故事實在太悲傷了234F 05/02 01:28
→ GX90160SS: 用一堆道德制高點的超中壢李姓正義魔人,不知道自己在235F 05/02 01:28
→ Eowyn: 就繼續去執著書跟案子的關係吧~237F 05/02 01:28
→ sading7: 我幹麻要問 家屬說不追究 我表示尊重啊238F 05/02 01:28
→ art1: 你要根據哪些證據來討論真相為何?239F 05/02 01:28
→ wsx1678904: 這跟拒絕認識性侵和精神病無關 這跟台灣是不是要當個240F 05/02 01:28
→ arrenwu: 該討論的是要怎麼告訴學生不要去跟老師交往吧241F 05/02 01:28
→ arrenwu: 我們只能教育孩童絕對不要跟老師交往 就這樣246F 05/02 01:28
推 talrasha: 以後要控訴某人要先寫真人真事改編小說了,某樓同意嗎?247F 05/02 01:29
推 DataMaster: 精神病寫的東西也能當真 笑死 怎知道他不是發病期寫的249F 05/02 01:29
→ shamanlin: 哪需要告訴....每個跟老師交往的哪個不知道不該交往250F 05/02 01:29
→ linceass: 大家都想逼出補教敗類 但這種方法太危險了251F 05/02 01:29
→ arrenwu: 真相很可能就只能被淹沒在洪流之中255F 05/02 01:29
→ shamanlin: 知道不該交往跟會不會去交往兩回事256F 05/02 01:29
→ sading7: 小說家就是有把虛構寫成像真實的本領 小說讀多的人就知道257F 05/02 01:29
噓 Octopus56: 這個ID剛剛在某篇文章下面狂噓耶,真是理性啊 哈哈哈258F 05/02 01:29
噓 CGZB: 那個老師要告快告吧,如果你亂寫我跟obov我不告死你才怪259F 05/02 01:29
→ arrenwu: 他其實也差不多可以退休了吧 轉成投資持股就好了260F 05/02 01:29
推 pornstar: arr大說到重點了, 這件事本來就不是單一小說就爆發的261F 05/02 01:30
推 Warheart: 師生戀、老少配在保守傳統社會本來就不是很正向的東西263F 05/02 01:30
→ arrenwu: 啊就你只能盡量交啊 就好像不管怎麼教,還是一堆妹會在264F 05/02 01:30
→ CGZB: 如果真沒這件事,那就快告,大家遵守法律判決 就這樣265F 05/02 01:30
→ wsx1678904: 這種兩造認知可能有落差的事情 在當事者一方死去後266F 05/02 01:30
→ arrenwu: 國中的時候被8+9開苞一樣267F 05/02 01:30
→ Warheart: 問題年輕人不衝動不愛挑戰禁忌還叫年輕人嗎XDD269F 05/02 01:30
→ sading7: 我言之有物 何來不理性? 道德審判難道不用根據事實?270F 05/02 01:30
→ arrenwu: 他是做生意的人,除非真的有必要 不然冷處理是最好的272F 05/02 01:31
推 amovie: 堅持小說辦案龜在鍵盤 然後叫別人用小說偵辦273F 05/02 01:31
→ arrenwu: 多的是年輕人放學就回家打電動囉274F 05/02 01:31
→ amovie: 是害怕誣告罪嗎275F 05/02 01:31
噓 GX90160SS: 你自己就言之有物,別人就是北七失智XDDDDD276F 05/02 01:31
推 probsk: 我想憑台灣記者鄉民的本事查一個女生在哪裡補習過不是難事277F 05/02 01:31
→ arrenwu: 他要考量的是補習班的經營問題 倒不是正義三小的278F 05/02 01:31
→ DataMaster: 你可以去告補習老師性侵阿 性侵是公訴罪 不敢嗎
你可以去告補習老師性侵阿 性侵是公訴罪 不敢嗎280F 05/02 01:31
噓 art1: 事實是父母發表聲明自殺與被某人誘姦有關282F 05/02 01:31
父母知道是誰,想要真相,怎麼不問他們?
推 morphology: 立委真的會認真查嗎?還是要看大家有多在乎啊283F 05/02 01:31
推 sfgzgmfx20a: 還有連小說跟日記差別在哪都要人解說的 幹 快笑瘋了284F 05/02 01:32
→ arrenwu: 是啊 可能有關啊 然後呢?
假設 我說假設喔 如果是合意性交 該怎辦?285F 05/02 01:32
→ art1: 作者父母都不提告了,其他人幹嘛一直堅持要走法律途徑287F 05/02 01:32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32:43
噓 Eowyn: 有問題 處理提出問題的人就對了 粉飾太平心理比較好過288F 05/02 01:32
拿小說內容來質問可不算是提出什麼有意義的問題
推 pornstar: 之前版上那個加州人證不是說願意為他的證詞負責? 加州人291F 05/02 01:32
→ pornstar: 證的證詞來自補習班, 你把他的證詞跟林奕含父母的聲取293F 05/02 01:32
噓 bitad: 每天發3篇文講幹話294F 05/02 01:32
→ shamanlin: 父母聲明能當證據就有鬼了,要是他們有證據當年早告了296F 05/02 01:33
→ arrenwu: 因為一群人在這邊要真相 問題是沒公權力哪來真相297F 05/02 01:33
推 DataMaster: 誘姦是甚麼東西 法律上沒這詞啦 別用沒定義的詞來模糊誘姦是甚麼東西 法律上沒這詞啦 別用沒定義的詞來模糊298F 05/02 01:33
推 talrasha: 都快頭七了,希望能有真相Q Q300F 05/02 01:33
→ arrenwu: 加州那個人證是板上唯一有guts的人
其他人到現在連一句清楚的指控都不敢講301F 05/02 01:33
推 DataMaster: 小說如果是真的就是強姦了 還甚麼誘姦 誘你的頭303F 05/02 01:33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34:01
推 Warheart: 合意性交怎麼辦?他們已經打好預防針了啊 雖然艇好笑的304F 05/02 01:33
推 DataMaster: 小說如果是真的就是強姦了 還甚麼誘姦 誘你的頭305F 05/02 01:33
噓 appoo: 3. 陳興出來講清楚306F 05/02 01:33
→ amovie: 並沒人說性侵 但要用性侵 鍵盤柯南應該能掌握307F 05/02 01:34
推 probsk: 父母大概只是不想家醜外揚 沒想到女兒自己自爆了308F 05/02 01:34
→ pornstar: 笑了 沒看懂我的話? 你把加州人的證詞跟父母的聲明取交309F 05/02 01:34
→ art1: 為什麼對某些人來說,小說只有全真跟全假這兩種可能?311F 05/02 01:34
你要如何分辨當中的真假? 還是得靠證據才行
→ amovie: 鍵盤柯南趕快去報案 加油313F 05/02 01:34
→ Eowyn: 很多人本來就覺得沒發生在自己身上的都不重要啊 不怪你啦~314F 05/02 01:34
→ shamanlin: 加州那人證有啥鬼guts,第一個他在國外也找不到他,第315F 05/02 01:34
噓 CGZB: 小說 =/= 創作 ,可以是紀實,小說定義沒有那麼狹義316F 05/02 01:34
→ appoo: 新加坡迷DaraMaster為何可以連推啊317F 05/02 01:34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35:22
→ shamanlin: 二個他文內即說明是聽聞來的,到時候也僅需說是誰講的所以那本小說是紀實的證據在哪裡XDDDD318F 05/02 01:34
→ arrenwu: 沒有人說全假啦 只是如果不是全真,就..很難討論320F 05/02 01:35
推 wsx1678904: 人生而不公平可想而知 正妹被鬼師上了 大家氣急敗壞鬼父幹自己女兒 沒幾個人幫忙發聲322F 05/02 01:35
→ amovie: 說一大堆一定能小說報案 還在打鍵盤 怎麼不報案324F 05/02 01:35
噓 Octopus56: 找你的邏輯,你有先問過X心是不是他幹的再上來發廢文帶風向嗎?327F 05/02 01:35
我帶的風向是務實和理性的風向
→ arrenwu: 因為你沒辦法確認哪邊是真哪邊是假329F 05/02 01:35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36:30
→ linceass: 有沒有性侵看小說就知道啦 看過的幫忙報案331F 05/02 01:35
推 whitehumor: 我是覺得啦有些ID不用每篇回啦 大家都知道你們的想法332F 05/02 01:35
噓 lulocke: 你要不要把你前面的文先刪掉 再來講這些話比較不會矛盾 ?333F 05/02 01:36
→ amovie: 扯什麼全真全假 快拿小說報案334F 05/02 01:36
推 pornstar: 目前可以"確定"的事實就是: 林奕含的確與補習班老師(加335F 05/02 01:36
推 Warheart: 可是林女自己都說主角不是他,怎麼解釋?336F 05/02 01:36
→ pornstar: 州人說是陳興,父母說是名師)有發生關係337F 05/02 01:36
→ DataMaster: 有幻覺幻聽的精神病寫的文章 法律上有效力? 哈哈哈338F 05/02 01:36
→ Warheart: 這時候又要說林女有憂鬱症所以話不可信了嗎XD339F 05/02 01:36
噓 appoo: 務實的風向 = 全怪給林女或者父母342F 05/02 01:37
這是取得可靠訊息最直接的方式啊
噓 art1: 為什麼這麼多人在作者父母不走法律這條路後還這麼堅持要走343F 05/02 01:37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37:47
→ appoo: 誰叫你們自己不去報警344F 05/02 01:37
→ DataMaster: 寫一堆和現實扣不起來的腦內故事 別人就要信?345F 05/02 01:37
推 wsx1678904: 因為法律才是找出真相的唯一解 公權力介入才有真相346F 05/02 01:37
→ appoo: sading從事件爆發到現在,一直帶風向一直帶347F 05/02 01:37
→ amovie: 很好 有證人 就差你提告惹348F 05/02 01:37
推 jerryli0527: 林女說不是他 他爸媽說是他 光這點你就永遠無法確認誰講的是真的了349F 05/02 01:38
→ appoo: 最直接的方式是 ─請陳興出來面對351F 05/02 01:38
他如果出面說小說內容不是事實,那麼質疑他的人就會平息嗎?
我看是不會把,只會丟出更多問題而已
→ shamanlin: 那加州人全部都是聽聞的,做證也沒屁用,他頂多供出是352F 05/02 01:38
→ amovie: 還有證物 書一本XDDDD353F 05/02 01:38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39:02
→ shamanlin: 誰給他消息,然後看給他消息的人消息怎麼來的354F 05/02 01:38
推 arrenwu: 應該說 走法律途徑是最容易得到真相的了357F 05/02 01:38
→ art1: 原來法律這麼厲害阿,我都不知道呢358F 05/02 01:38
推 pornstar: 加州人已經證實陳興跟林奕含在一起了~ 在那跳針小說不359F 05/02 01:38
推 jerryli0527: 畢竟小說是本人寫的 只有她知道有多少是真的 不過她都掛了 永遠不可能知道啦 別在幻想了啦363F 05/02 01:39
→ whitehumor: 這幾個ID有跳的權力 鄉民有PO文的權力~365F 05/02 01:39
→ shamanlin: 那兩人有在一起跟小說能當證據的關聯性是....?367F 05/02 01:39
→ talrasha: 走法律途徑會讓很多人崩潰嗎?369F 05/02 01:39
→ wsx1678904: 當事者都已經死了一個 真相難求 尋求司法是最好的370F 05/02 01:39
→ arrenwu: 應該說 小說的缺點就是你不知道情節的真假 很難討論371F 05/02 01:39
推 sharb: 父母說不追究 還有人要拿小說當證據出來幫忙提告372F 05/02 01:39
→ shamanlin: 真的會笑翻耶XD 按這邏輯那三國演義也能當歷史看啦373F 05/02 01:39
→ arrenwu: 畢竟說不定強爆的情節就是虛構的374F 05/02 01:39
→ sharb: 快去 我想看檢察官嚇到的樣子375F 05/02 01:39
→ arrenwu: 當然也可能是真的 問題就是不知道376F 05/02 01:40
推 Warheart: 法律可能不完善 但你至少不用擔心法官會拿哈利波特判案379F 05/02 01:40
→ wsx1678904: 強暴要是虛構的拿來做證據 那根本是平白扣人一個重罪380F 05/02 01:40
推 amovie: 兩人有交往 跟回收業者說林奕含還愛著老師 兩個事實串起來381F 05/02 01:40
推 just5566: 看好幾篇都發文都叫人去問父母跟報警,為啥不去問完報完382F 05/02 01:40
→ wholmes: 看戲就好啦 這麼認真反駁柯南幹嘛384F 05/02 01:40
→ Warheart: 那些拿著小說說要辦人的...說真的根本已經是反智的程度385F 05/02 01:40
推 jerryli0527: 就算小說有真 你也不知道哪部份是真 永遠不可能知道啦 別再那邊小說可以當證據了386F 05/02 01:40
→ amovie: 大家覺得 法院會怎樣判決388F 05/02 01:41
推 pornstar: 很多人的推論就是陳興是當事人啊~ 結果一堆人在那跳針389F 05/02 01:41
→ shamanlin: 對這些人來說可能西遊記也是真的XDDD390F 05/02 01:41
→ just5566: 再上來發一篇已詢問過、已報警?!391F 05/02 01:41
推 cmid05: 一開始以為拿小說當證據的在反串392F 05/02 01:41
→ pornstar: 是林幻想出來的~ 然後再嗆一句小說不能當證據393F 05/02 01:41
→ shamanlin: 就算兩人有交往也不代表小說裡面的情節都是真的啊394F 05/02 01:41
→ wsx1678904: 這幾天看到說去買小說來看這句話我以為是在開玩笑395F 05/02 01:41
推 jerryli0527: 不然你就去觀落陰問林女哪部份是真的 除了這個沒別的辦法可以知道小說哪部份是真的了396F 05/02 01:42
→ shamanlin: 西遊記裡面有些人物也有真實範本,西遊記就是真的??400F 05/02 01:42
→ amovie: 老師是誰 改變不了林奕含還愛著老師然後與回收業者分居402F 05/02 01:42
噓 Eowyn: 公務員風向吧 沒證據不要來煩我~ 天下太平403F 05/02 01:42
→ pornstar: 有人真的拿小說當證據? 還是某些人自己紮稻草人幻想鄉民拿小說把人定罪?404F 05/02 01:43
→ shamanlin: 法院怎麼判喔?應該是不會判吧,拿小說去告誰理你啊406F 05/02 01:43
→ wholmes: 跟著吵又不會改變現實中是什麼情況 看戲看戲407F 05/02 01:43
→ pornstar: 現在風向不就是小說部份為真?409F 05/02 01:44
推 arrenwu: 不要再討論法院了 因為沒有人提告的 更不會拿小說去告410F 05/02 01:44
→ wsx1678904: 說真的 我是不反對大家做推論什麼的 但是拿小說指證這412F 05/02 01:44
→ shamanlin: @pornstar:我幫你舉一個,CGZB就堅持小說能當證據413F 05/02 01:44
→ arrenwu: 我相信小說某些部份是改編真人真事啦 哪邊我就不清楚了414F 05/02 01:44
→ sading7: 他們挑一個人來攻擊 卻沒想到萬一弄錯人該怎麼辦418F 05/02 01:45
推 bc007004: 推公務員風向,根本就只是不想看到這串所以想叫鄉民閉嘴419F 05/02 01:45
噓 dorydoze: 拿小說指證?~~不是一堆人在找關聯了嗎?420F 05/02 01:45
→ pornstar: 大部份人只是把小說部份與現實事件剛好對到的地方拿出421F 05/02 01:45
→ max199083: Captain Obvious管真寬423F 05/02 01:45
→ sading7: 他們也沒想到 萬一事實跟性侵或誘姦都沒關係要怎麼辦425F 05/02 01:45
噓 Eowyn: 執著在案子的人 才會腦補別人在腦補 對案子外的世界漠不關426F 05/02 01:45
推 logitech2004: 我用看到的資訊來推,女方介入人家婚姻,小三,分手心有不甘,崩潰自殺,老公回sow慘428F 05/02 01:46
→ bc007004: 弄錯就被吉啊XD,沒人相信這傢伙會自殺吧XDDDDD430F 05/02 01:46
→ shamanlin: 現在這群人讓我想到一篇很好笑的文章我找一下431F 05/02 01:46
→ wsx1678904: 小說要是有一個犯罪情節是虛構的 拿來作證 那就是扣人432F 05/02 01:46
推 amovie: 一堆人要檢察官用小說內容 性侵案提公訴433F 05/02 01:46
→ amovie: 真笑死我惹436F 05/02 01:46
→ wholmes: 就讓他們傷害阿 你真的以為鄉民的傷害性很高嗎437F 05/02 01:46
→ bc007004: 就說獵巫不要把女巫獵死就好了XDDD438F 05/02 01:46
推 pornstar: 小說部份情解可以當證據有錯嗎? 如果小說的內容跟加州人的證詞或其他證據對上的話當然有公信力439F 05/02 01:46
→ wholmes: 鍵盤打字說故事作文比拿鍵盤砸人更重要呢442F 05/02 01:47
→ amovie: 你有證人加州人 證物書一本 怎麼不敢告444F 05/02 01:47
→ shamanlin: 內容大意是這樣的,有一個在電車上專心玩神奇寶貝的大446F 05/02 01:48
→ NVCat: 覺得你搞錯重點 犯人是誰 有沒有罪早就不是重點447F 05/02 01:48
推 yin0123: 幫補 期待家屬或有相關實證的出來證實448F 05/02 01:48
→ NVCat: 而是社會確實有類似的事在發生 不要跟我說你天真到覺得沒有450F 05/02 01:48
推 Warheart: 所以你們一下說加州人是工讀生來漂白,一下又要採信他的451F 05/02 01:48
→ NVCat: 讓這件事被討論 讓社會重視本身就很有意義452F 05/02 01:48
推 jerryli0527: 什麼都不確定是不是真的 然後剛好對上 你就說有公信力 頗ㄏ 這邏輯 讚453F 05/02 01:48
→ wsx1678904: 不是不覺得當事人不可憐 但是這就是現實 沒有辦法455F 05/02 01:49
→ NVCat: 你的眼光太狹隘了456F 05/02 01:49
所以因此要挑一個不知有沒有犯錯的人當活祭品? 這沒道理啊
→ Warheart: 說詞,到底是哪樣,可以這樣兩邊踏嗎www457F 05/02 01:49
→ miracle1215: 原來這些ID都聚集在這XD 想說怎其他爆文都沒看到XD458F 05/02 01:50
→ shamanlin: 經典名言是,那女的認為她都說是癡漢大家就該相信她459F 05/02 01:50
推 togmogo: 想想洪仲秋死掉的時候 大家砲口一致對準國防布 也沒證據460F 05/02 01:50
噓 art1: 那些一下說小說若為真,一下說小說若為假的,不也是兩邊踏?461F 05/02 01:50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51:24
推 pornstar: 我從頭到尾就說加州人說詞是補習班來著,算是反方說詞,所以把他的說詞跟聲明取交集啊462F 05/02 01:50
→ wholmes: 所有有人只是想找人鬥嘴 不是想伸張正義464F 05/02 01:51
推 robertcamel: 推你,版上一堆不知道什麼叫風評被害的傢伙。雖然陳465F 05/02 01:51
→ wsx1678904: 說小說若為真若為假並沒衝突 重點是何者為真何者為假466F 05/02 01:51
→ robertcamel: 師目前嫌疑真的很大,但萬一之後結果就這麼電影最後根本跟他沒關係我看今天在這邊屁滿嘴的鄉民也只是打467F 05/02 01:51
→ pornstar: 有些人的腦袋只有二分法?469F 05/02 01:51
→ robertcamel: 個哈哈"關我屁事?"而已。之後再去找下一個能獵頭的對象,又是平凡的一天。我由衷希望有天換這些鄉民被獵470F 05/02 01:51
推 togmogo: 國防部就這麼顧人怨 沒人想叫大家理性472F 05/02 01:51
→ robertcamel: 巫。最好之後還證明是無辜的。大家都說台灣司法已死,不過一路看下來死透到發臭的還是一般民眾的法學常識與素養。怪台灣不公不義?說到底就你們這些咖造成的啊?473F 05/02 01:51
→ wholmes: 要登山各自努力 勸阻不要妨礙柯南辦案 跑進來自己露餡477F 05/02 01:52
推 amovie: 笑死 自己分啥正面說法反面說法 都有證人證物還不敢告478F 05/02 01:52
噓 siyaoran: 更經典的是 女的說癡漢大家都應該笑她480F 05/02 01:53
→ amovie: 東扯西扯 自己二分法 在指責別人二分法 最後 依然在鍵盤前481F 05/02 01:53
噓 art1: 所以嫌疑很大的根據是什麼482F 05/02 01:53
推 bc007004: 就說這隻不用你們擔心風評被害了...那種大咖死不了的483F 05/02 01:54
推 logitech2004: 故事二:憂鬱女幻想出故事,主角套用自己認識的補習班恩師,爸媽說謊來思念愛女,補習班老師現在剛好出國
也是很可以把484F 05/02 01:54
推 pornstar: 證詞是證明陳興跟林奕含就是交往過,一直在那跳針要人去告的是?488F 05/02 01:55
→ bc007004: 如果爆出來的「加害人」看起來是個沒背景的小咖,那我會同意鄉民該收斂點,這隻?管他的XD490F 05/02 01:55
推 amovie: 有證人有證物有證詞 可以行動囉492F 05/02 01:55
→ shamanlin: 交往過又如何,交往過就能證明小說情節是真的?493F 05/02 01:56
→ pornstar: logit, 沒有加州人說願意跳出來證明之前,你的腦補不無可能494F 05/02 01:56
推 just5566: A了一下ID,每篇都要人去問家屬、報案,zZzZ497F 05/02 01:56
→ amovie: 講別人跳針 不如自己跳離開椅子和鍵盤498F 05/02 01:56
→ pornstar: 但是他說可以上法院做證,已經打臉你幻想林奕含在幻想了499F 05/02 01:57
噓 art1: 若是真的有交往過,請某人出來澄清是不是有問題?500F 05/02 01:57
→ amovie: 還在打鍵盤。。502F 05/02 01:58
推 togmogo: 看到自稱是馬英九的9.2 光這一點我就火大503F 05/02 01:58
→ pornstar: 所以你一開始就選定立場認為是幻想,現在有人證了還說瞎504F 05/02 01:58
噓 livenow: 重複推 風涼話 看到文字裡的痛苦還能寫上面那種故事505F 05/02 01:58
創造文字的情感是小說家的工作
把那當成真實經驗的話就太天真了
→ shamanlin: 第一那加州人根本就不可能出來做證,他只能網路嘴砲507F 05/02 01:59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2:00:00
→ shamanlin: 第二那加州人所講的全部都是不具名的聽聞508F 05/02 01:59
→ amovie: 只會栽贓別人認為幻想 結果自己依然不提告XDDDDD509F 05/02 01:59
→ shamanlin: 如果你以為在法庭當證人能用這種不具名聽聞,那你實在.第三就算兩人有交往,但也無法證明小說情節都是真的510F 05/02 01:59
推 just5566: 發文都在檢討林女,罵鄉民沒證據前不准懷疑某師zZzZ512F 05/02 02:00
→ amovie: 這真的讓正義人士 感到心寒513F 05/02 02:00
→ shamanlin: 會把西遊記跟三國演義當歷史的人就是你這種515F 05/02 02:01
推 Dissipate: 騎士團森氣氣 只能用網路霸凌執行自己的偏激正義517F 05/02 02:01
推 pornstar: logit就是選定立場為反而反的人啊~ 還想把責任全推給518F 05/02 02:01
→ Dissipate: 本來林女自己不站出來 選擇自殺 就沒什麼好說得521F 05/02 02:02
噓 art1: 父母都沒告了,還在那邊一直提倡大家提告的到底是誰?522F 05/02 02:02
→ Dissipate: 不怪林女怪誰阿 真相是被林女自己埋葬的好嗎523F 05/02 02:02
→ pornstar: 父母~ 不過反正言論自由麻~ 你的話我是當藝術在欣賞~524F 05/02 02:02
→ logitech2004: 現在我覺得已經算指控了啦,所以才在要證據,你都把人家身家弄出來了,不用仔細點嗎?525F 05/02 02:02
推 togmogo: 假設陳興是無辜的還不趕快告 可以大賺一筆耶527F 05/02 02:02
→ Dissipate: 現在一堆智障指控老師有罪要老師自己澄清528F 05/02 02:03
→ logitech2004: 所以啦,兩邊有點搞錯重點,一邊說我合理懷疑呀不行?一邊是說指控要有證據,大家懂惹嗎?529F 05/02 02:03
→ Dissipate: 那你要不要乾脆指控老師強盜殺人 叫老師自己澄清沒有阿531F 05/02 02:03
噓 appoo: 老師面對如此重大的指控,他本來就該出來陳清了532F 05/02 02:03
澄清與否是個人的自由而不是義務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2:04:26
→ appoo: 強盜殺人的證據在哪?534F 05/02 02:04
→ shamanlin: 沒有喔,有一邊一直堅持小說是真的能當證據啊535F 05/02 02:04
→ appoo: 誘姦的證據有呢~536F 05/02 02:04
→ appoo: 父母聲明是小說?538F 05/02 02:04
推 pornstar: 你要陰謀論是你的自由,把錯全推給林意含父母你有什麼540F 05/02 02:04
→ togmogo: 大部分人感性勝於理性 不然國防部當初說自己是無辜541F 05/02 02:04
→ appoo: 那就隨他啊,大家關注重大倫理危機也是個人自由542F 05/02 02:04
→ logitech2004: 舉證責任不在老師,他可以不要出來,真的,不回應也不代表默認543F 05/02 02:04
→ togmogo: 鄉民也拿他沒皮條546F 05/02 02:05
→ livenow: 抓著小說二字不放 小說是真人真事改編 其他描述也不少548F 05/02 02:05
→ appoo: 那就隨他啊,大家關注重大倫理危機也是個人自由549F 05/02 02:05
→ shamanlin: 傻子才出來澄清,要怎麼澄清數年前沒強暴一個人?550F 05/02 02:05
→ Dissipate: 在那邊用合理懷疑 影射 不敢指名道姓不敢負法律責任551F 05/02 02:05
→ appoo: 你們這幾個ID連續帶風向三天是怎樣?552F 05/02 02:05
推 bc007004: 就這樣繼續著不著邊際的討論也不是壞事,硬要冷處理才有553F 05/02 02:05
→ Dissipate: 就要人加自動對號入座澄清 澄清個屁556F 05/02 02:06
→ sading7: 獵巫可不算只是在關注倫理問題而已了557F 05/02 02:06
→ livenow: 不能當證據 但同理 正視可能存在的問題應該不難558F 05/02 02:06
→ shamanlin: 譬如說現在隨便指控appoo幾年前曾經強暴民女,他也澄清559F 05/02 02:06
→ appoo: 哪裡獵巫了? 照你們講的,獵巫有犯法嗎zzzz560F 05/02 02:06
→ shamanlin: 不了,拿不出證據證明他沒有強暴民女啊561F 05/02 02:06
噓 tenshouw: 越靠近真相 越多帳號跳出來要大家不要查 或是把責任推給563F 05/02 02:06
→ pornstar: logit指責父母要負最大責任不用證據,鄉民認為陳興要負564F 05/02 02:06
→ Dissipate: 我還懷疑你appoo是不是喜歡林女 所以思考有失偏頗勒566F 05/02 02:06
→ pornstar: 最大責任就要證據, 自助餐法庭??567F 05/02 02:06
→ appoo: 你們的邏輯只是笑話跟理盲罷了568F 05/02 02:06
噓 vuvu000: 又是這個帳號在帶風向569F 05/02 02:06
→ logitech2004: 唉搞不清楚重點....一直說人家帶風向...好像我是殺人犯一樣570F 05/02 02:06
→ sading7: 理盲的是小說辦案的吧572F 05/02 02:07
→ shamanlin: 更慘的是,有些人邏輯差,說理說不過,只好說人帶風向575F 05/02 02:07
→ appoo: 有幾個ID問題很大呢578F 05/02 02:07
噓 GX90160SS: 不是非常講求證據和法律,獵巫又觸法的話就去吉啊579F 05/02 02:07
→ sading7: 問題很大的根據是什麼?
獵巫到目前還沒觸法 只是很不智而已580F 05/02 02:07
→ appoo: 你們的邏輯就是雙重標準582F 05/02 02:08
→ wholmes: 各位就放給他們帶風向阿 何必苦苦爭辯想贏阿584F 05/02 02:08
推 bc007004: 反正試著想逆風把這話題冷處理的自然要有被轟的覺悟585F 05/02 02:08
推 lzkai: 不能說他們小說辦案喇,他們會說你噁心586F 05/02 02:08
→ sading7: 理性之聲總要有人發出587F 05/02 02:08
→ appoo: 1.誘姦又沒違法,你們在嘴什麼? 獵巫也沒違法啊588F 05/02 02:08
→ bc007004: 與其說是帶風向,純粹就是好戰而已吧XD590F 05/02 02:09
推 togmogo: 檢察官都會亂抓人審問了 鄉民抓一個有嫌疑的也是不意外591F 05/02 02:09
→ wholmes: 如果真的覺得他們不智就讓他們繼續吧 說服他們好處在哪592F 05/02 02:09
→ appoo: 2.林父母不去告,心裡有鬼嗎? 陳興也沒有告啊593F 05/02 02:09
推 pornstar: logit快拿出證據證明你判定父母對林意含的死要負最大責594F 05/02 02:09
→ lzkai: 真是辛苦你了,謝謝595F 05/02 02:09
→ pornstar: 任,最大責任又是幾%, 拿不出來就乖乖承認自己也是看圖說故事的人~596F 05/02 02:09
→ appoo: 3. 你們都看小說辦案 林父母的聲明是小說嗎?598F 05/02 02:09
→ bc007004: 理性之聲(X) 河蟹之聲(O)599F 05/02 02:09
→ appoo: 你們的帶風向手法我早就看膩而且看破了600F 05/02 02:10
噓 art1: 明明作家的父母,這麼親的關係都沒去告了,還在那邊一直推人604F 05/02 02:10
→ appoo: 獵巫是損害名譽嗎?605F 05/02 02:10
→ sading7: 我都主張報案或者鼓勵家屬出面了 怎麼會是和諧呢606F 05/02 02:10
→ appoo: 哪條法條寫的?607F 05/02 02:10
→ wholmes: 你出的聲夠多了 不領情就算了 就言盡與此吧608F 05/02 02:10
→ art1: 去告,到底是怎樣609F 05/02 02:10
→ appoo: 要學你們的理盲標準輕鬆的很610F 05/02 02:10
→ Dissipate: 現在騎士團就是一堆只敢放暗箭的垃圾611F 05/02 02:10
→ appoo: 騎士團? 誰的騎士團?612F 05/02 02:11
→ sading7: 要你們不要小說辦案而已 因為太傻 我看不下去613F 05/02 02:11
→ appoo: 小說辦案?? 父母聲明是小說???614F 05/02 02:11
推 pornstar: logit那麼喜歡看證據講話,怎麼指責林意含父母要對死亡615F 05/02 02:11
→ appoo: 黑人問號.jpg616F 05/02 02:11
→ pornstar: 負最大責任可以不用證據? 含血噴人??617F 05/02 02:11
→ Dissipate: 父母聲明是指誰 是不是指你appoo??618F 05/02 02:11
→ bc007004: 獵巫獵錯被吉是他們的事啊XD619F 05/02 02:11
→ Dissipate: appoo你是不是就是誘姦林女的人?620F 05/02 02:12
推 togmogo: logitech與其叫鄉民不要亂指認 不如去跟記者說不要亂爆料621F 05/02 02:12
推 s90011: 辦案靠父母聲明 小說 不太可靠 你們完全沒給辯方一個機會623F 05/02 02:12
→ appoo: 我又沒在補習班教過林女zzz624F 05/02 02:12
→ logitech2004: 你聽不懂我在講什麼吧...今天指控一半是爸媽,本來根本沒這件事啊625F 05/02 02:12
→ appoo: 我怎麼可能誘姦林女627F 05/02 02:12
→ togmogo: 記者可是比鄉民還噬血呢 難得有這麼好的劇本可以報導629F 05/02 02:12
→ s90011: 然後連辯方是誰也沒一個明確證據 就在那獵巫 也滿屌的630F 05/02 02:13
→ appoo: 你可以來找我啊,你私訊給我你電話號碼632F 05/02 02:13
→ Dissipate: 是不是意圖把風向帶到陳某就可以洗清自己的嫌疑?633F 05/02 02:13
→ appoo: 我跟你見個面,拿學經歷給你看囉634F 05/02 02:13
→ Dissipate: 你要我電話號碼是不是想對我人身不利?635F 05/02 02:13
→ appoo: 你看,我澄清的多大方自然636F 05/02 02:13
→ logitech2004: 所以我說爸媽的責任是在這,到底懂不懂啊,不是強姦要負責任637F 05/02 02:13
→ appoo: 讓你好聯絡我啊639F 05/02 02:13
噓 lazo: 八卦本來就一堆白癡阿,不然怎麼會有一堆綠吱吱聚集642F 05/02 02:14
推 BQird: 家屬若決定要息事寧人。大家別在旁邊瞎攪和643F 05/02 02:14
推 jerryli0527: 況且父母聲明之後也沒提告 你們竟然想靠父母聲明找犯罪證據 太自以為了吧 父母自己的聲明他們自己不清楚嗎645F 05/02 02:14
推 bc007004: 但是目前這串看來,一口咬定「凶手就是XXX」的鄉民幾乎是沒有呢649F 05/02 02:14
→ Dissipate: 因為我覺得appoo你的行為讓我覺得恐懼
你如果真的清白就登報自清651F 05/02 02:15
→ bc007004: 要陳某踹共不等於當他是兇手喔@@653F 05/02 02:15
噓 art1: 是因為關係最近的父母聲明,才覺得小說很可能部分為真654F 05/02 02:15
噓 vuvu000: 沒錯 我相信不是他 請他出來捍衛清白655F 05/02 02:16
推 jerryli0527: 難道父母不會覺得小說為真? 如果為真 那父母怎都沒動作?656F 05/02 02:17
→ art1: 最自以為的不就是那些要人拿著小說去提告的那群人嗎?658F 05/02 02:17
推 Dissipate: 那我也相信不是vuvu000 請vuvu000出來捍衛清白659F 05/02 02:17
→ art1: 發表聲明不算動作?661F 05/02 02:17
推 bc007004: 嘛 陳某有保持緘默的權利就是了,但這樣一來鄉民亂猜也怪不得人吧XD664F 05/02 02:18
推 jerryli0527: 發表聲明是啥動作? 還發表了一個沒有指名道姓的聲明666F 05/02 02:19
噓 art1: 喔,不就是因為發表聲明這動作而被人認為要付很大責任嗎?這樣還不算動作?667F 05/02 02:19
推 togmogo: 亂猜也不行 哈哈哈 現在還在線上八成都是學生吧669F 05/02 02:20
推 SophiaLee: 那他消失也很怪呀XD 這也是動作嗎?670F 05/02 02:20
推 seafire: 有道理 現在就是一堆人在看熱鬧671F 05/02 02:21
推 jerryli0527: 難道發表聲明是為了讓大家公審老師嗎 這父母也搞鄉民的正義嗎672F 05/02 02:22
噓 art1: 從不告且發表聲明來看,只能這樣想了,要不然你要怎麼去制裁一個在法律上沒罪的人674F 05/02 02:23
推 jerryli0527: 原來父母的目的是要搞公審啊 那他們目的也達成了啊676F 05/02 02:23
推 bc007004: 看熱鬧不是壞事,愛情詐騙天天都有,多一個人討論就少一678F 05/02 02:23
→ art1: 最可笑的一點就是一堆人堅持要人拿著小說去提告679F 05/02 02:23
推 jerryli0527: 那你們是在吵什麼小說當證據 人家父母目的都達成了681F 05/02 02:24
噓 appoo: Dissipate,你指控我誘姦林女,我請你給我你的電話682F 05/02 02:24
噓 appoo: 我好聯絡你跟你證明我沒有誘姦林女,你恐懼個屁啊684F 05/02 02:24
→ showforce: 如果我是陳腥 我就動用關係找個有力人士出來主導這件事 可以掌握第一手消息 還可以進行各種河蟹686F 05/02 02:24
噓 kpckpckpc: 好多老師的鐵粉耶,會幫老師吸吸嗎689F 05/02 02:25
→ Dissipate: 我哪有指控你 我是詢問你有沒有右肩林女690F 05/02 02:26
噓 art1: 都達成了,卻有人看不懂阿,還一直堅持要人提告的691F 05/02 02:26
→ Dissipate: 那為什麼不是你給我電話 讓我打給妳692F 05/02 02:27
推 bc007004: 不過我同意目前重要關係人的行動(包含陳某)都太消極了,693F 05/02 02:27
噓 appoo: 他們的邏輯就是如此破爛不堪啊 要林父母提告不然就是假的694F 05/02 02:27
→ bc007004: 這樣鄉民也很難再做些什麼695F 05/02 02:27
→ appoo: 然後對陳興龜縮著不告,就是好棒棒,他好聰明喔696F 05/02 02:27
→ bc007004: 這串冷掉,真狼師或成最大贏家697F 05/02 02:28
推 togmogo: 想提告 立委就會去做了 鄉民只是提供素材(不管真假)698F 05/02 02:28
→ appoo: 然後陳星沒有提告 也沒有說明的義務連發
再轉過身來指責林父母不提告肯定有鬼,是假的,小說辦案
真讓人噁心啊699F 05/02 02:28
→ togmogo: 這串討論的人有哪個人說要提告嗎702F 05/02 02:28
推 gin10791: 我想現在右肩已經是小事了
官商勾結陳國星的公司連年得標才是大事703F 05/02 02:30
推 milddawn: 原來這裡是真相版啊 我還以為是八卦版呢706F 05/02 02:32
推 bc007004: 挖出官商勾結案外案倒是真的很好笑XDDD707F 05/02 02:32
推 togmogo: 先不管爆料真假 倒是希望爆越多越好 記者跟立委才會注意708F 05/02 02:34
→ togmogo: 要用一分證據說一份話對台灣記者來說很難 有甚麼先爆再說711F 05/02 02:35
推 Cum5566: 肥宅母豬局外人崩潰 小說辦案被辯到無話可說 哭哭713F 05/02 02:37
推 gin10791: 右肩畢竟難去追溯司法審判 我猜最後頂多由社會做公評
所以我說是小事 跟輔仁性侵一樣過陣子就只待成追憶
但官商勾結 政府封口 媒體噤聲 這才是大事714F 05/02 02:38
推 Warheart: 無話可說所以下面還特地開了一篇來批鬥自己辯不過的人ww717F 05/02 02:38
推 togmogo: 八卦版如果是有證據才能說話那就不叫八卦版了 叫證據版718F 05/02 02:39
→ togmogo: 所以建議一些人另外成立一個邏輯版來討論 這樣就不衝突720F 05/02 02:41
噓 ADEMAIN: 單純在討論小說跟社會陋習也不行逆?小說跟現實生活自然聯想犯了哪條大清律令?你看不慣你也可以蒐證吉啊~ 你這篇正好同樣也是你所批評的沒事證吠吠吠嘛723F 05/02 02:47
→ aoaiau: 奇怪了黑人不是去過牠家嗎?這時候不攀關係了?726F 05/02 02:48
推 wasijohn: 因為一堆智障在那裏道德譴責阿 遣他阿嬤臭機掰啦729F 05/02 02:55
噓 art1: 這篇作者不就是覺得有些人太傻,所以跳出來譴責嗎?730F 05/02 03:04
推 andante6851: 老實說 越細膩的描寫反而越可能是虛構的...
記憶沒辦法呈現HD高畫質 但想像可以731F 05/02 03:04
推 yukai0919: 小說就一堆人高潮,開始群體低能,沒證據還該該叫,那是不是可以說台女勾引老師,愛不到後搞到人家身敗名裂733F 05/02 03:05
噓 kiwifresh: 不錯啊,歡迎加入公設辯護人,這個社會需要大家與你不停的對話735F 05/02 03:05
推 selvester: 事實不會建立在小說上… 聖經表示:737F 05/02 03:06
噓 ymuit: 原PO和樓上們請冷靜,請看樓上camembert 留言的網址 有卦!!738F 05/02 03:07
推 Warheart: 什麼鬼掛ww 提告但沒告成...那不就法院認證的_____740F 05/02 03:08
噓 bc007004: 所以我對原PO的反駁就是這隻「女巫」根本獵不死,看戲就741F 05/02 03:09
→ ymuit: 樓上,代表她們努力過,但原PO說她父母為何沒做出對她有幫742F 05/02 03:09
→ ymuit: 助的事..所以請你們看看!!
是不是對所謂有錢有勢的人....有更無助的感覺..744F 05/02 03:09
推 shinki5566: 我只能說 這局走下去 很多鄉民要進法院 別隨風起舞啊746F 05/02 03:12
推 bc007004: 目前來看會被吉的不多啦,鄉民也沒那麼笨,話都沒有說死747F 05/02 03:15
→ Rucca: 這篇文完全呈現鄉民以法律作為最高標準的嘴臉。反正沒被告沒被判刑就是沒有任何錯喔^.<748F 05/02 03:23
噓 Ycosmos: 討論八卦不行膩?750F 05/02 03:31
噓 wkheinz: 目前任何可能的情況狼師都一樣噁心 腦子很好用 希望你也有751F 05/02 03:58
噓 buddar: 她自己都有透露了,甚至希望不要發生在其它人身上
事實就是陳腥不敢出來面對753F 05/02 04:10
噓 Pictor: 贊同Rucca所說
的755F 05/02 04:13
→ ka22: 請善用推文 幹嘛特地發篇跟酸民一樣沒用的廢文?757F 05/02 04:16
噓 EVEREVER: 只會發些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幹嘛759F 05/02 04:20
噓 Pictor: 同樣行為在加州是犯法的,說明這種行為有許多人認為是不可原諒也不該發生,只是在台灣目前法律沒有規範到這一塊導致可能無罪脫身760F 05/02 04:20
→ EVEREVER: 潑冷水以外不會做點有用的事?
大部分的人執著小說幹嘛 就是要找真相啊。你以為大家是白痴? 是想找出線索然後讓真相大白
廢話當然要根據事實 有人跟你說鄉民把小說全盤當作真實763F 05/02 04:20
噓 ChoDino: 請去國語字典查一下八卦二字的解釋。767F 05/02 04:22
→ EVEREVER: 嗎? 如果不是比對小說除了當事人的親友誰知道補習班老師是誰768F 05/02 04:23
噓 EVEREVER: 知道狼師是誰也跟公益有關 不需要你來教訓別人 鄉民自有一把尺771F 05/02 04:27
→ tomanbaya: 書中內容真假參雜,仍然可以讓檢調當辦案線索!774F 05/02 04:51
推 SapiensChang: 樓上某人舉國外法律有比較進步?加州勒這種話都講出來 怎麼不說台灣法律較進步所以把這點列入感情自由不管制
鄉民自有一把尺勒 從開始到現在只看到一堆愚蠢的人想要用道德來公審 這樣跟低能爆料公社完全沒有差 然後意見不同就打成工讀生 超好笑的
要找真相需要鄉民你來找?你算老幾?
爸媽去提高檢調去介入媒體去監督 不要說成自己是鄉民就好像萬能的神 你只是跟風的一分子而已
*告775F 05/02 04:53
噓 art1: 你又知道父母去提告就穩贏? 怎麼不看看父母都不告了的事實成天只會在那邊叫人提告,連現況是怎樣都沒在看785F 05/02 05:00
噓 Pictor: 台灣法律比加州進步這句話不曉得有多少人相信,這次的事件就先不提,光是酒駕的部份就輸慘了
父母就是知道告不贏才沒有動作,連這點都看不出也沒什麼好說了787F 05/02 05:03
噓 RomaneeConti: 哪裡「辦案」了 鄉民又不是檢警調 又沒有權利審問起訴判刑 最多只能說是大家一起推理 難道假設一下都不行?792F 05/02 05:36
推 momoisacow: 比較想知道 好歹有交往的證據吧? 難道防火牆這麼厚?795F 05/02 05:48
噓 ldwang: 你是沒聽過側寫?潛意識審問?你太小看小說了吧。798F 05/02 06:26
推 dido0208: 同意,一堆人不知道在跟風什麼的799F 05/02 06:27
推 dido0208: 看到自以為正義使者就更好笑了,更多事情不去關心,挖小說當證據是要幹嘛,還不是道德審判801F 05/02 06:31
推 ptta: 被點名的老師就出來澄清就好了啊!有那麼難嗎?講那麼多!807F 05/02 06:47
推 vykxtoz: 猶如小模案~先攻擊再說,發現她非共犯,怕被告快去刪留言,水準可見呀810F 05/02 07:18
推 sumarai: 幫補,需要中立觀點812F 05/02 07:19
噓 bigdapan: 尋找真相只有兩種方法? 你還是活在假相裡吧814F 05/02 07:37
噓 type515: 工讀生時薪多少啊815F 05/02 07:38
噓 jbleedkai: 事實不都出來很多了 你以為林跟他家人吃飽沒事819F 05/02 07:51
推 beryll: 推 這隻狼師算了, 我只想弄官商勾結820F 05/02 07:51
推 naker: 鄉民最喜歡開鍵盤小說法庭了呢821F 05/02 07:58
噓 Mesa5566: 證據的有無 不會改變事實存不存在 證據魔人該思考一下大膽假設小心求證 若連假設都不給 那還需要求證什麼?822F 05/02 08:21
推 linceass: 這已經不是大膽假設的問題了 你們已經光靠一本小說就
直接送斷頭台825F 05/02 08:34
推 linceass: 哪裡沒有 這種行為就直接社會抹殺一個人了啊
要是他真有犯行那還好說 但要是無辜的 有網友會出來負責嗎?829F 05/02 08:42
→ raura: 有些台男會這麼氣不就是因為風向跟他們站得不同,某樓連證據都沒有就開始指責別人是文組,這可比小說辦案還厲害832F 05/02 08:44
推 john0909: 你不要讓鍵盤柯南森77好不好XDD834F 05/02 08:51
→ fk47826 …
推 fk47826: 一堆理盲濫情的腦殘在高潮呢837F 05/02 09:23
推 m4tl6: 當別人小三一樣道德有問題喔838F 05/02 09:29
→ mike200127: 看這篇推文真的會笑翻 柯南們什麼鬼話都說的出來XD839F 05/02 09:36
噓 vasia: 帶風向840F 05/02 09:48
推 windr: 推841F 05/02 09:52
→ mike200127: 昨天還看到有人看小說寫有裸照就要檢察官去找勒 笑死843F 05/02 10:02
噓 leutk: 有阿 你這篇文更愚蠢844F 05/02 10:16
推 gin10791: 如果冤枉 林家父母是不是早該跳出來澄清了
今天疑點又不是只有小說 全都拿小說跳針會不會更好笑845F 05/02 10:26
推 windr: XD849F 05/02 10:41
推 RLH: 逆風勇者850F 05/02 11:50
噓 ansonwing: 對我來說他跟馬政府之間的那些標案 這才是全民最在意的 說好的轉型正義呢852F 05/02 12:51
噓 zebra7: 這裡也被打臉了XD855F 05/02 14:53
推 windr: XD856F 05/02 15:11
推 tommy421: 喔 你太正常了啊 你就是工讀生!!857F 05/02 15:19
噓 zebra7: 打到你不要不要的 哭哭
再屁啊
了不起!負責!858F 05/02 17:54
噓 appoo: ??861F 05/02 18:46
推 great007: 林佳龍蔡英文和民進黨已經讓違章工廠就地合法化 !
林佳龍蔡英文和民進黨收了多少違章工廠的政治獻金 ?
林佳龍要包庇太平仁和街違章電鍍工廠到何時 ?862F 05/02 21:59
噓 Octopus56: 早說這隻ID根本帶風向的,還有人狂推865F 05/03 00:41
噓 vuvu000: 早該噓牠了
抱歉 牠打錯 是他 sorry~866F 05/03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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