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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Ldark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7-29 00:40:30
看板 C_Chat
作者 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
標題 Re: [閒聊] 雨港基隆在對岸應該也很有市場
時間 Mon Jul 28 13:33:48 2014


※ 引述《rockmanx52 (請勿叫我中國人)》之銘言:
: 只是突然想到一些問題來討論一下
: 1.獨立製作與同人作品是否能相提並論?
: 就我個人對定義的理解來看
: 同人作品=獨立創作
: 但是獨立創作≠同人作品
: 補充一點:目前在Steam上面的獨立製作遊戲,基本上就是商業遊戲
: 跟同人作最主要的差異大概就是資金的來源跟多寡
: 還有「製作人本身對該遊戲的定位」←這點最重要

「商業製作」和「獨立與同人製作」真正的分野, 獨立製作也可以以完全合法
的商業形式存在: 有限公司, 這點在美國的獨立製作也是一樣的.

商業跟獨立本身並不是一刀切的二分法, 而是主導方向的分別.

獨立遊戲的主導者是「製作人」, 包括投資者在內, 都是輔助角色. 整件事是
為了使該遊戲存在而存在, 把遊戲弄出來, 完成, 實現一個想法, 才是最重要
的目標, 而不顧慮他的風險, 投資效益, 他就像宗教建築物一樣, 建築他無疑
要動用大量的人力和資源. 用意義去衡量事情的對錯, 就是獨立製作.


而商業遊戲的主導者是「出資者」, 他的目標就是獲得利潤, 是否把遊戲完成
, 遊戲是否完成得好, 這是次要的. 使用任何方法, 能夠得到利潤, 則就去做
, 如果無法得到利潤, 則會停. 最好的例子就是 EA, 為何 EA ruins every-
thing? 因為只要商業上不把其他遊戲推出, 對他的利潤更有利的話, 他就會
選擇把名作也消滅, 就算做了很多, 也寧可胎死腹中, 用盈虧去衡量事情的對
錯, 就是商業.


這兩者並不是一刀切, 因此純獨立製作, 應該是 100% 由製作人決定事情, 而
純商業製作, 則是 100% 由老闆決定事情. 但自然會有一些各自有一些權力而
不完全主導的情況, 那就是獨立性和商業性的拉鋸.


商業是我們生活時刻都出現的部份, 我們活在的社會, 幾乎每一分都是商業構
成的, 就算我們現在在用免費的 ptt, 但我們的電腦不是免費的, 水電不是免
費的, 網絡也不是. 我們工作賺錢吃飯, 這些都是商業行為的一部份, 所以每
人每天都在無法脫離商業行為. 同人和獨立製作, 也是一種商業.


商業若有可厭之處, 在於用錢去衡量一切價值, 而否定了錢不能衡量的價值,
例如正義, 感情, 回憶. 但如果不是任向這地步的事情, 他就是一種良性的商
業, 而同人和獨立製作他們之所以比較受人尊重, 正是在於這種良性, 然則,
同人和獨立製作, 也僅是良性商業, 也是商業作品.


他們願意為了遊戲的意義而投入, 而不單純的將利潤計算放到首位, 這才是值
得我們去讚揚的地方.

至於商業的部份是否良好, 則見人見志, 但這其實並不是製作方主導, 反而是
玩家主導的: 如果那些即使是獨立製作遊戲, 也要求好的畫面, 高成本的功能
等, 那慢慢這遊戲也不得不走向商業, 因為不這樣做, 就無法得到需要的資源
去滿足玩者.


比方說, 有很多玩者要求民國無雙能夠有更好的戰鬥畫面, 更美觀的美術, 更
好的音樂和音效, 並能夠持續更新, 能夠發展 mac 版, iOS 版, Android 版
, 能夠對戰等... 那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擴張投入, 而要達成這點的, 就只有商
業化, 才能夠得到能夠完成以上所有願望的資源. 所以這是一種互動而不是單
向的關係.


所以該這樣看, 健康的商業, 包括同人, 獨立製作, 都是調度資源, 達成大家
願望的手段. 買一本 200 元的同人本, 就是為了看到雷神托爾和超人搞基,
而導致作者賺錢, 他可以既是成功的同人, 也是成功的商業, 只是對於畫的人
來說, 即使不賺大錢他也願意把他實行完成.

而商業走向病態, 就是不賺錢的事情, 就完全不做, 比方說臺灣的遊戲界走向
全代理, 放棄開發, 就是屬於商業化過度的例子. 炒房也是這樣的事情, 就是
利潤完全壓倒意義.


我相信這比較是合理衡量的呎, 鼓勵健康商業的繁榮, 才能取代惡質商業. 這
也是我們對同人與獨立製作一個比較好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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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73.6.21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_Chat/M.1406525630.A.479.html
jack0204:頭推1F 07/28 13:34
watanabekun:拜讀2F 07/28 13:34
belmontc:推 要別人完全獨立於商業行為之外根本是天方夜譚3F 07/28 13:35
thbw666:獨立製作=> 遊戲內容>利潤  商業=> 利潤>其他4F 07/28 13:36
breakblue:CD中 等下補推5F 07/28 13:36
babylina:推C老師~6F 07/28 13:36
david10ne:推7F 07/28 13:37
thbw666:擺出來賣的誰不希望能多賣點錢  考量的順序而已8F 07/28 13:37
WindSpread:受教了,推個9F 07/28 13:37
chrisvzxs:論述簡單明瞭清晰~~~10F 07/28 13:38
scotttomlee:話說櫻花莊那家公司出的大概就屬於獨立與商業的合作?11F 07/28 13:38
flysonics:推  拜讀12F 07/28 13:38
bosskiss00:推這篇~13F 07/28 13:39
breakblue:推14F 07/28 13:39
belmontc:補推15F 07/28 13:39
LittleJade:推,清楚明瞭。16F 07/28 13:39
scotttomlee:讓製作團隊做出高品質遊戲 公司在衡量後給予資金贊助17F 07/28 13:39
rockmanx52:等好久 感謝指正與補充18F 07/28 13:39
oread168:就插股阿19F 07/28 13:39
zzzdragon:推c大20F 07/28 13:40
FF14:推這篇21F 07/28 13:42

用火星大強來比喻的話.
商業化就是身體進化程度.

沒有足夠的身體進化, 就無法在火星大強前生存下來.
可是過度進化, 就會失去了人性.

換得競爭力最大的代價就是喪失了人性.

※ 編輯: chenglap (112.73.6.210), 07/28/2014 13:44:32
QBian:推C老師22F 07/28 13:44
babylina:可是說真的,有金主甘願只出錢而不指指點點嗎?23F 07/28 13:45
chenglap:有. 原因有很多種.24F 07/28 13:45

1. 金主本身出的錢所佔他的財富比例很少, 外面的天使投資者就是屬於
   這一類, 一生人賺的錢反正也帶不走, 不如幫助年輕人做事.

2. 製作人的威望很大, 例如你投資周星馳拍電影, 你敢對他指點嗎?

3. 金主本身就是為了報答製作人而投資的

4. 金主被脅迫

5. 金主有自知之明, 認為自己的判斷力不夠好, 交給懂的人

breakblue:很難吧25F 07/28 13:45
ntc039400:推~26F 07/28 13:45
NightDream08:babylina桑 這就是金主和製作人要去橋的了27F 07/28 13:45
watanabekun:遊戲上市前的周邊銷售計畫未必是最初的預定啊。28F 07/28 13:45
NightDream08:總之同人與商業的分別 非在於形式 而是精神上的29F 07/28 13:46
WindSpread:還是會有吧,理念夠契合的話30F 07/28 13:46
thbw666:文中的商業病態  應該是高風險+長期投資不做 在臺灣是這樣31F 07/28 13:47
scotttomlee:那樣說來...蟑螂娘的小蟑就是獨立同人製作的頂點了...32F 07/28 13:48
thbw666:所以只能撿國外產業的剩餘價值33F 07/28 13:48
henry1234562:推一個34F 07/28 13:48
babylina:4.是什麼XD 有例子嗎(?35F 07/28 13:49
david10ne:我選4. (喂36F 07/28 13:49

希特拉的金主就是猶太資本家.

※ 編輯: chenglap (112.73.6.210), 07/28/2014 13:50:06
thbw666:投資者信任製作者就夠了  買股票的也不是每個都懂產業37F 07/28 13:49
bosskiss00:4是裏本劇情吧(?38F 07/28 13:50
winken2004:推39F 07/28 13:50
newgunden:欠人情吧40F 07/28 13:50
belmontc:每個股東難道都懂臺機電的業務跟產品啥? 不太可能41F 07/28 13:51
belmontc:而且就算知道也不可能對之指指點點
WindSpread:翻開覆蓋的陷阱卡:金主的裸照(X)43F 07/28 13:51
scarbywind:可是出版社會知道他們需要那些劇情可以書寫有話題好賣44F 07/28 13:51
belmontc:不然我早就去信說要求開發萬能文化貓娘了45F 07/28 13:51
gunng:魔人烏波的金主也不會管他拍的是三小啊46F 07/28 13:52
newgunden:烏波自己就是金主阿47F 07/28 13:52
AmosYang:兩害相權…取其輕,無奈也。功歸功,過歸過吧…       :|48F 07/28 14:07
rockmanx52:4.是現實裡面很多國家都正在發生的事啊....49F 07/28 14:12
rockmanx52:1.的案例的話 巴哈姆特的商業化過程就有點像這個
kerry0496x:等C大好久啦(拜)51F 07/28 14:23
syoutsuki77:受教了<(_ _)>52F 07/28 14:25
OldYellowDog:推53F 07/28 14:32
ciwewa:2跟5應該歸類在同一個吧 否則金主怎麼知道負責人夠"懂"54F 07/28 14:33
SCLPAL:4不就戲稱 裸照在手上55F 07/28 14:33
newgunden:不一樣 2是金主講不聽 5是金主有自知之明56F 07/28 14:38
potionx:在火鳳裡面4就是司馬懿了57F 07/28 14:55
SORAChung:C老師好久不見啦58F 07/28 15:34
koko147:推,比那個說別人要賣房子的才"考慮"支持的好太多了59F 07/28 15:41
SCLPAL:有點想請教C大關於這事件作法的看法,不過似乎太有爭議60F 07/28 16:39
SCLPAL:而且好像晚點要有說明@@?
jeff666:推62F 07/28 17:54
joy3252355:先推再看63F 07/28 17:58
g5637128:推64F 07/28 19:45
ysanderl:推一個 原來分界是這樣看65F 07/28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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