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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est0417 (west)
標題 Re: [新聞] 遭警盤查不爽大罵警 被上銬大喊救命
時間 2016-10-20 Thu. 21:29:44


※ 引述《rial.》之銘言:
: ※ 引述《CHojo (敵名 緒除)》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APPLE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遭警盤查不爽大罵警 被上銬大喊救命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60歲張姓男子,昨天下午5時許,在台北轉運站購票處旁柱子旁,打開自己行李箱準備拿
: : 錢購票,由於不斷翻動行李箱物品找自己的錢放在哪,引起巡邏警員注意,上前盤查身分
: : ,不料張男拒不配合臨檢,表示「我只是在找零錢而已!你們憑甚麼看我身分證」,隨後
: : 不斷以「他X的」辱罵警員,盤查警員表示,只是盤查一下身分而已,張男仍不配合,還
: : 不停辱罵,遭警以妨害公務帶回隊部偵辦,就在警員欲上銬時,男子不服,大罵警員「幹
: : !」,還在大廳失控大喊「救命,警察欺負人!」還要旁人報警,盤查警哭笑不得的表示
: : 「我們就是警察」隨即被帶回隊部偵辦。
: : 警方表示,台北轉運站出入份子複雜,旅客行李遺失事件層出不窮,由於張男蹲在柱子旁
: : 不斷翻動行李中的物品,讓巡邏警員覺得可疑,才會上前要張男拿出證件盤查,不料此舉
: : 讓張男不悅,認為受到警員刁難,因而不斷以不雅字眼「問候」,雖經制止仍不聽勸告,
: : 最後才將張男依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突發中心林金聖/台北報導)
: 為何看到有人翻行李就可以懷疑是「偷別人的行李」?
: 然後去盤查要求查看身份證?
: 應該要更多事證足以證明 ott 有偷竊的嫌疑,才能把他當嫌疑犯處理吧
: 警察掌握的事證明顯不足以認定 ott 有犯罪的嫌疑
: 就這樣要查看身份證,把人強制上銬帶走
: 明顯濫權
: 建議 ott 可以告

如果按照你的邏輯走的話路上還需要警察巡邏嗎?

還需要設立臨檢站抓酒駕嗎?

一切都要有明確證據才可以有動作的話

請問 通緝犯 要怎樣抓?

今天某個通緝犯拿刀對著你,然而警察就在旁邊

卻不能進行壓制的動作,因為他還沒砍你 你還未受傷

而且警察因為不能盤查 所以不知道他是通緝犯

這就是你要的社會???

請別當你有需要時就是警察,不需要時就當他是廢渣

不可否認 警察當中有許多人不配當警察

但是 有更多警察是在為這個社會安定在默默付出

更何況 假設 今天 ott 或者 不是 ott

他的包包當中含有槍砲或者是其他物品

你還會是這種反應跟邏輯嗎???

--
※ 作者: west0417 時間: 2016-10-20 21:29:44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399 
1樓 時間: 2016-10-20 22:22:30 (台灣)
     (編輯過) TW
抓通緝犯也不能見到黑影就開槍,今天看到警察心虛躲起來就是明顯犯意。
其次第二點,在不適當場合拿刀就是證據,而不是指還沒砍到你就不能抓。
酒駕臨檢也不能每台車都攔截,必須要有聞到酒味、K菸味...等實質證據。
你這些舉例都不符合目前案例「翻找自己行李」就被當賊,況且警察也無法舉證這個行李不是他本人的證據。 (至於汙辱部分你沒有提到,就不在這次的討論範圍)
用學生時代來比喻:今天你下課時間翻自己的書包,想要拿出下一堂課的書本,可是這時候路過的教官看到你翻書包舉動覺得可疑,就要你出來拿學生證給他檢查。
就像班上有人錢被偷,但是卻要全班都當賊拿書包出來給人搜查...
或許有些人樂意配合不覺得有什麼,也有些人覺得不舒服但也配合,但你無權去指責那些行為合法但不配合的人,只是因為覺得被當賊心裡不舒服。
法律賦予某些人權力去保證多數人權利,但並不代表那些人可以濫權去犧牲某些人權益。
現在警察領的錢是我們納稅人出的,所以警察在人民有需要的時候是警察,不需要的時候是什麼?端看他們平時的表現要獲得尊重還是唾棄。
維持社會、取締違規、打擊罪犯、指揮交通...這是警察「應該」做的,因為警察有『領錢』,今天在領錢的情況下還「吃案」、「包庇」、「知情不辦」你是要我怎麼尊重你?
基層難做?都知道基層難做還去為難比你更社會基層的老百姓?
2樓 時間: 2016-10-21 09:34:04 (台灣)
  10-21 09:34 TW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
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
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 (居) 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 (居) 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警方表示,台北轉運站出入份子複雜,旅客行李遺失事件層出不窮,由於張男蹲在柱子旁 不斷翻動行李中的物品,讓巡邏警員覺得可疑,才會上前要張男拿出證件盤查
你蹲在柱子旁一直翻一個行李,警察懷疑可能是偷竊有那裡不合理嗎?
3樓 時間: 2016-10-21 18:01:05 (台灣)
  10-21 18:01 TW
警察說最近很多包包被偷,那他是看到被害者?看到隨意亂拿包包?看到他拿出值錢物丟棄包包?都不是,只是在翻找包包而已...警察懷疑的立場就很「不合理」。
照樓上這麼說,最近酒駕很多(攔查開車)、最近機車強盜很多(攔查機車)、最近暴力事件是件很多(攔查走路)、最近竊案很多(攔查翻找物品)、最近...
警察不能把每件事情都當成「合理懷疑」,然後對看不順眼的人都當成犯人進行盤查。
個何況就本案例中,被告也只被說這個有問題要抓回警局.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4 條 」 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 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警察並未告知被告懷疑他是竊犯,而是隨意攔查「覺得可疑」的民眾,要求他拿出身分證,無事由就要拿出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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