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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mCasual (想要基本收入)
標題 Re: [閒聊] 二創憑什麼向版權方大聲?
時間 Sun Nov  4 18:52:59 2018


如果今天動物朋友……幹這根本不用舉例吧

大家都守法=社會正義嗎?

一個法規綁死的創作規定就是所有人的共同期望嗎?


法 律 很 重 要 但 不 是 一 切


這串連「那是不是不要有法律好了」這個二分大絕都出來了

別的不用看啦,之前那個宗教法如果過了你覺得大家都遵守會是好事嗎?

而且法律有時候真的屌到不知所云

http://m.ltn.com.tw/news/focus/paper/850190
18歲以下用3C逾半小時 父母要罰 - 焦點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家長注意!未來放任十八歲以下兒少持續使用3C產品超過卅分鐘,最高恐挨罰五萬元。放任不管 最高罰5萬元 ...

 

這應該可以有效反駁「法律=遵守才是對的」這個邏輯吧?



我不是要宣稱法律沒屁用或就是一切

我在這邊發文只有一個願望,大家討論時請

針 對 個 案 作 討 論

二創一定有奇蹟也一定有垃圾,官方也會有神跟人渣

拿「原創」跟「二創」當是非對錯的根據到後面會只剩屁話

就4論4 好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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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閒聊] 二創憑什麼向版權方大聲?
11-04 18:52 ImCasual.
warlockeric: 一開始就是討論合不合法吧?1F 11/04 18:56
早歪啦
Cishang: 你的心中是不是沒有原創這種東西 你心中的創作永遠要拿別人的東西才叫創作2F 11/04 18:58
你哪裡得來這個結論的
SilverFlare: "盜版仔!炸死你全家!!"  "原創廚!打壓創作自由!!"
目前版上的狀況 XD4F 11/04 18:59
Sischill: "法 律 很 重 要 但 不 是 一 切" 那盜版能不能用這解套6F 11/04 19:00
tim1112: 如果角川要拿動朋二創開刀我也不反對啊7F 11/04 19:00
可以啊 但感受跟其他二創被搞有差吧
amsmsk: 人家不爽給你創不行喔  管你創出三小8F 11/04 19:01
你可以不爽啊 但你能不能阻止我是另一回事
tim1112: 動朋的確是角川的東西 他們當然有權利決定如何使用
你不爽可以抵制不消費 但這不能成為合理捧非經同意的二創的理由9F 11/04 19:01
這不是捧 是在講個案差距很大 在討論對錯時不能直接用「二創」概括這麼多東西
bear701107: 動物朋友是監督的12.1問題 不是二創問題吧12F 11/04 19:03
Lex4193: 推一個,觀念正確,法律不是一切13F 11/04 19:03
valorhu: 不只,一開始還說廣告那些都是私下接的,後面被打臉w14F 11/04 19:03
Lex4193: 把盜版和二創混為一談嗎(思15F 11/04 19:03
盜版是直接摳下來 不一樣
bear701107: 當初說好可以給監督搞二創 結果事後又說監督擅自搞二創 角川就是要利用這種版權問題去搞人啊16F 11/04 19:04
Sischill: 不是把盜版和二創混為一提 是有人覺得法律可以看自己心18F 11/04 19:05
xxxxae86: 共三小  用個案當作支持自己的言論19F 11/04 19:05
幹 我的言論叫做個案請當個案討論 不要直接找通則
tim1112: 原作爛不等於可以未經授權二創20F 11/04 19:05
bear701107: 上面說錯 應該說動物朋友不只是二創問題21F 11/04 19:05
Sischill: 意決定要不要遵守 那不就什麼犯罪都解套了?22F 11/04 19:05
二分法大絕滾啦
Sischill: 畢竟法律不是一切嘛 對吧???23F 11/04 19:05
Lex4193: 不是說法律不要遵守,而是說應該去懷疑和挑戰法律,現有的法律也可以廢除,制定新的法律24F 11/04 19:06
wannayiff: 我覺得這篇的意思是除開法條而討論好或不好 也是一個角度 畢竟從頭到尾都在那裡法律怎樣怎樣很沒新意 如果26F 11/04 19:06
tim1112: 可以啊 我還嫌現有法律太左28F 11/04 19:06
wannayiff: 大家都同意或是會帶來不幸 那之後當然是修法啦 不過只要提到舉例就會有人想舉極端例 就會有人試圖用二分法29F 11/04 19:06
Cishang: 說的好 廢除智慧財產 你是想要這麼說的對吧31F 11/04 19:06
我是很討厭智財 但是你可以從這篇文看到這個結論也太屌了
wannayiff: 殺掉問題 我覺得這樣是很難有共識的 也就是「用什麼」來判斷這點應該開始就要有一定的共識 現在看起來連這個前提都會有分歧 最後很難有個讓所有人認可的階段性結論32F 11/04 19:06
共識要靠磨的 但是你樓下好像覺得這世界上法律就是絕對準則
Sischill: 所以你挑戰智財權法 然後覺得二創對 盜版不對 但在智財36F 11/04 19:07
siyaoran: 二創就是盜版的好聽一點說法37F 11/04 19:07
畫本本=上字幕 你的盜版定義也太廣了
Sischill: 權法裡 "法律行為"這兩個又幾近雷同, 啊不就你自己心證38F 11/04 19:07
法律是在正義之後的吧 你一直講得法律比其他作人守則還重要是怎樣
tim1112: 私有產權本就不該假公益之名被侵犯39F 11/04 19:07
產權其實嚴格講起來是很迷的東西,就算你可以確保絕對正義的交易過程也無法保證原初取得的正當性
Lex4193: 對奴才來說法律是用來遵守的,對掌權者和挑戰者來說法律是用來博弈的40F 11/04 19:07
只想著遵守的先變輸家 其實也沒什麼不好
只想著別人該遵守的 希望他自己很遵守
Cishang: 很簡單的說出 智慧財產權的各種法律都是惡法 很難嗎42F 11/04 19:08
先定義「惡法」啦
Sischill: 問題, 你有考慮過"法律行為" "法條精神"這東西嘛?
原來如此 遵守法律的人對你來說是奴才 那你為什麼沒一槍43F 11/04 19:08
「將法律的存在意義化約為應遵守」的反面不叫「不想遵守法律」 豪ㄇ
pbkfss: 說要讓監督隨意的是吉琦觀音,不是角川,更不是製作委員會45F 11/04 19:08
Sischill: 殺了你說的掌權者呢 還是因為你干願當奴才?46F 11/04 19:09
worldark: 就算沒法律 盜版的東西我也不買47F 11/04 19:09
呃 聽起來超像二創盜版者的辯護詞喔
tim1112: 我奴才當得心安理得 今後也會一如既往地守法下去48F 11/04 19:09
記得通知18歲以下的青年不能用3C用太久 會違法
siyaoran: 盜版 二創 山寨 試解釋差異在?49F 11/04 19:09
盜版:未經原作許可直接取得產品
二創:以原作為底的創作(可能有或沒有原作許可)
山寨:吃原作豆腐 這種感覺
pbkfss: 之後吉琦觀音也都沒說話了50F 11/04 19:09
siyaoran: 每個人都盜用別人設計點子二創 這樣創作出來的東西超自51F 11/04 19:10
Lex4193: 我說法律是用來博弈的,不是要違法殺人,而是去改變法律52F 11/04 19:10
siyaoran: 由的啦53F 11/04 19:10
二創不必然包含「盜用」 我再說一次 請針對個案作討論
amsmsk: 盜版也是推廣原作  我建議每個字幕組要分開討論54F 11/04 19:10
的確啊 瑞樹漢化跟北魏孝文帝漢化難道可以當一個東西討論嗎
ImCasual: 戰線拉太快了我完全跟不上 放棄55F 11/04 19:11
tonyxfg: 東方表示:我完全沒限制哦,不要天天喊過氣了,快來二創東56F 11/04 19:11
ImCasual: 晚點再一次回57F 11/04 19:11
siyaoran: 盜版仔漢化組最常辯解的說法就是我是在幫宣傳耶58F 11/04 19:11
他沒說錯 但是沒人請他幫忙宣傳
就像我闖入你家幫你打掃一樣 就算你有拿到好處還是可以抓我
SilverFlare: 盜版 未經授權重製 二創 未經授權改編 山寨 未經授權59F 11/04 19:11
hyakkiyagyo 
hyakkiyagyo: 盜版賤畜真的很氣wwwww60F 11/04 19:11
ImCasual: 而且有一堆是已經寫過的東西……61F 11/04 19:12
tonyxfg: 方啊,為什麼沒限制的不用,非要挑戰別人的底線呢?62F 11/04 19:12
大家需要長在不同人身上的奶子
lungyu: 東方還是有限制啦 禁止課金制63F 11/04 19:12
TempoStorm: 盜版也是推廣原作+1 我是覺得二創可以啦 但是護航的就沒資格嘴盜版 要求很簡單就這樣64F 11/04 19:12
請 針 對 個 案
pbkfss: 而且動物朋友主要的關鍵是八百萬就只是幫角川代工的66F 11/04 19:12
我是想要說 喊原創最大前還是得考慮極端案例 不過我想其實大部分的人不會改變結論
Sischill: 二創同時也有未經授權重製(呵欠) 改作權不會單獨出現 通67F 11/04 19:12
SilverFlare: 重製且改製 且改製多半是為迴避專利法規68F 11/04 19:13
Sischill: 常會跟重製一起連體出現(部份重製也叫重製懂嘛?)69F 11/04 19:13
xxxxae86: 戰線很簡單啊  法治國家不講法開始在懷疑法律本身
沒有法治觀念就算了還硬要搞的跟大陸人一樣難看70F 11/04 19:14
……法治的意思不是法律凌駕於一切 你也很難看
去唸點法律哲學好爆
pbkfss: 代工作的再怎麼好依舊只是個代工的,對方要中止合作關係72F 11/04 19:14
SilverFlare: 喔 老師好棒棒 扣我分數啊 下學期再見73F 11/04 19:14
pbkfss: 就只能認栽了,畢竟法理上完全站得住腳74F 11/04 19:15
講起來的確是角川想砸自己腳也不能阻止 但人之常情還是會覺得 這個版權持有方比二創還垃圾太多了
siyaoran: 代工製造也有自己的專利也是被授權製造 二創多沒被授權75F 11/04 19:15
wannayiff: 看 才移開視線幾分鐘就有人開始舉極端例了 樓主放棄是很理智的76F 11/04 19:16
盯著看也沒用啊
Lex4193: Sischill:我在銀白閃焰的推文裡有質疑私有產權不是神聖不可侵犯,想說你會不會提出不同的觀點78F 11/04 19:16
Sischill: 私有產權本來就不是神聖不可侵(嘆氣) 比私有產權更大的80F 11/04 19:17
obeytherules: 動物朋友沒盜版二創早就死了81F 11/04 19:17
Sischill: 還有自由權 生命權, 但不代表私有產權就可以被踐踏...這是法律系一年級法緒的基本了...82F 11/04 19:18
……你明明一直用「你說法律可以質疑那好啊就不要有法律啊」開超爽 現在又說「不代表財產權不重要」聽起來就是「財產權比生命權重要」呢
Lupin97: 真這麼極端的話西洽早該關版了= =前面一篇拉k羅琳的作者被告到不能自已= =就一個告訴乃論的事旁人也在喊燒= =84F 11/04 19:18
旁人只是評論 沒關係啦
worldark: 角川是自己弄死IP 跟合不合法啥關係 他自己的品牌自己弄爛誰管得著86F 11/04 19:19
對 但「盜版」的是非對錯常常沒那麼簡單是我的重點
tw15: 可是你說的看起就是 "對我有好處的,我不想遵守,很正常吧"88F 11/04 19:19
Sischill: 另外二創這部份 不要講創作權啦 這是一個私有產權對另一89F 11/04 19:19
tw15: 但是你不想守的法,在別人眼裡是OK的 那要聽誰的?90F 11/04 19:19
德國人覺得榨猶太人是個很ok的法不代表大家都該遵守
立法其實要考慮的東西很多,沒辦法一概而論
Sischill: 個私有產權(原創COPYRIGHT VS 2創COPYRIGHT) 兩個一樣那原創怎麼輸? 恐龍法官都不會這樣判91F 11/04 19:19
「輸」只是指原告訴求被駁回 當然有可能
qqq3892005: 現在不是告訴乃論別人喊燙 是有人預防性嗆聲說廠商怎麼可以依法行政93F 11/04 19:20
Lex4193: 比私有產權更大的還有社會公益,法律永遠是人類博弈出來的95F 11/04 19:20
tw15: 而且不要拿其他"荒謬的未立案法條"來帶風向,好好討論
你正在打算不遵守的法條喇96F 11/04 19:21
Lupin97: 照QQQ的那種狀況,明顯就二創者的問啊= =水龍敬評馬娘那98F 11/04 19:22
qqq3892005: 你是指尻尻權嗎99F 11/04 19:22
DarkHolbach: 我覺得原創都可以告二創啦,但我不贊同西洽一條樂說的要著作權弄非告訴乃論249F 11/05 00:02
notneme159: 推個251F 11/05 00:26
lee28119: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 還要討論啥?修法嗎?252F 11/05 02:11
未滿18歲不能用3C用太久是道德的底線 讚
lee28119: 這跟營業場所播版權音樂一樣啦 侵權就低調點 懂?253F 11/05 02:14
※ 編輯: ImCasual (223.140.89.185), 11/05/2018 09:59:24
dimw: 如果要說有什麼問題 就是有些人的思想很柏拉圖254F 11/05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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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Casual.): Re: [閒聊] 二創憑什麼向版權方大聲? - ACG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