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標題 Re: [新聞] 遭警盤查不爽大罵警 被上銬大喊救命
時間 Fri Oct 21 03:09:08 2016


簡單易懂的一篇文章,這個在某些人眼裡只是一個"小小的"作為,沒怎樣阿,不過就是惡
劣警員的同路人

引用: http://www.follaw.tw/f06/9791/

 
法操小教室
文:法操司想傳媒

走在路上,若被警察「臨檢」、「盤查」了,相信一般民眾都會乖乖拿出身分證,但難道
警察想看誰的身分證就可以看嗎?

一般來說,警察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粗略可分成兩種作為,一種是事前的危害預防,另一
種是事後的犯罪偵查。前者通常不會干預人民的基本權,像是巡邏、守望、值班等警察勤
務。後者就常常會干預人民的基本權,像是逮捕、搜索、扣押、偵訊等調查作為,因此,
必須嚴格遵守「法律保留原則」,也就是所有的作為都必須有法律明確的授權依據。


但「盤查」就剛好介於「事前的危害預防」與「事後的犯罪偵查」中間的灰色地帶,一般
所謂的盤查,其實是混稱了多種處分的說法。另外,與盤查相關或相類的名詞,還包括路
檢、臨檢、集體盤查等,但不管名稱是什麼,只要會「影響人民行動自由、財產權及隱私
權等」的行為,警務人員就必須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行使職權(司法院釋字第535號
解釋)。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和第7條告訴我們,警察可以要求人民出示身分證件,但是,必
須符合「合法盤查」的前提,比如說:合理懷疑你有犯罪嫌疑的時候等。

再者,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當警察向人民盤查時,人民可以要求警察表明身
分,而且問明白為什麼要盤查。如果警察說不出所以然,不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
條第1項各款的話,警察的行為,就是違法盤查,人民可以嚴正拒絕出示證件。


但是,實際上警察未必都會確實說明或嚴格遵守法定要件,如果人民嚴正拒絕,很可能會
直接被帶到警局留置3小時,或因為「不合作配合臨檢」被作為懷疑的根據,而用其他理
由(例如懷疑人民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把人民帶回調查。因此,民眾若要力爭,建
議參考以下方法:


[當下救濟:]

1.以影音設備錄影、錄音,記錄警員編號。

2.主張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第1、2項表示異議。表明理由為警察不具合理懷疑就
不當進行盤查,並要求將異議做成書面,之後可依此書面提起行政救濟。


3.警察如果找理由不肯作成異議書,因為目前"官方已要求應攜帶異議書",可直接打電話

分局,如此會有嚇阻作用。

4.如果仍然遭逮捕,可以聯絡律師或法律扶助基金會,有律師陪同之後再接受偵訊。



警務人員執勤相當辛苦,也許有民眾會認為「看個證件而已,又不會死!」然而《法操》
要提醒大家的是,若執勤超過了界線,「違法盤查」實際上有著很嚴重的影響:

(一)違法盤查可以達到「無拘票,也能拘捕」的功能。

(二)違法盤查可以達到「無搜索票,也能搜索」的功能。

(三)違法盤查可以達到「制裁、報復、羞辱」的功能。

由上述前二點可以發現,若警察濫權違法盤查,可以做出實質上的「拘捕」、「搜索」等
,直接嚴重干預人民基本權的作為。法律規定對於「拘捕」、「搜索」設下嚴格的條件限
制,就是希望在偵查犯罪與人民基本權的保障之間,取得平衡點。若允許警察濫權取徑「
違法盤查」而做出實質上的「拘捕」與「搜索」,不只使得相關規定形同具文,也使得人
民的基本權有遭受侵害的高度可能。


至於第三點的「制裁、報復、羞辱」,乍看之下,也許會認為不太嚴重,然而如果對於一
名從未進過警局的善良老百姓而言,一定會造成巨大的心理壓力,對他來說,又何其無辜


因此《法操》支持警察有權「合法盤查」,但強烈反對警察濫權「違法盤查」。更希望民
眾了解自身的權益,若不幸遇到濫權的警務人員,務必主張權益、保護自己。

延伸閱讀:

《楊律師的法律討論區》〈楊律師的臨檢盤查〉可參考台灣人權促進會編輯的《抗爭防身
手冊》

本文經法操司想傳媒授權轉載,原文發表於此

責任編輯:孫珞軒
核稿編輯:曾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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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11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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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pherd: 推1F 10/21 03:11
avgirl:  8+9快印下來!!!2F 10/21 03:12
p123yt: 推3F 10/21 03:12
robrob99: 版上不就一堆跳針在 定義 "合理懷疑有犯罪嫌疑" 這部分4F 10/21 03:13
這篇文也有提到這個部分,所以你覺得要被搞了,請記住當下如何救濟
※ 編輯: jardon (49.214.113.128), 10/21/2016 03:14:05
orze04: 異議書沒帶 要填請跟我回分局一趟
有提到規定要帶,可是沒帶的話罰則是甚麼?5F 10/21 03:13
jardon: 第3點阿7F 10/21 03:16
watashiD: 沒帶就不能查吧?盤查的收據?8F 10/21 03:16
fantasibear: 推9F 10/21 03:16
※ 編輯: jardon (49.214.113.128), 10/21/2016 03:17:31
orze04: 我的意思是他說沒帶,要填就回分局填。然後要你先配合調查,不然不放人。然後打電話給分局也是要你回來填的話呢?10F 10/21 03:19
killerchi: 就是惡警亂搞啊12F 10/21 03:19
jardon: 叫你們局裡的人拿來阿 29條沒說要回你局裡才能做 而且異議在當下 沒有義務去
相信我 長官基本上不會這麼牙給 怕麻煩
如果還是在凹就去阿 跳第四點 看能不能請法扶幫忙 然後要拿到異議書 作為後面訴訟依據13F 10/21 03:21
orze04: 那樣就太麻煩了,沒心力跟那些有牌的浪費時間行政訴訟18F 10/21 03:27
jardon: 然後也要把這些刁難(他們內部有規定要帶卻不帶)一併用進去異議書19F 10/21 03:28
Acone: 中肯,但用到本次事件,警察也說明原因,所以這樣還不能盤21F 10/21 03:29
ott的個案在他那篇回來的文裡沒說阿
我只看到一個警察說"這個有問題"
但也都沒說什麼問題阿,懂嗎?
他們不敢隨便亂講理由就是因為他們自己身上有攝影機,所以我才認為他們根本知道這是
濫權
"合理懷疑"==/==理由,而是個原因
是你合理懷疑"什麼"
那篇文應該沒有講到
jardon: 異議書是保障你自己的權利 如果這都嫌麻煩 恭喜 你是警察大人最愛的順民22F 10/21 03:29
※ 編輯: jardon (49.214.113.128), 10/21/2016 03:33:32
Bschord: 讓我想起太陽花時期教人如何不被警察違法對待的懶人包24F 10/21 03:29
orze04: 他硬要說你身上有聞到K味,這種你要怎辯駁?25F 10/21 03:30
Bschord: 什麼躺著不要動啊,到警局後打電話給誰啊,出來後到最近的什麼場所之類的。26F 10/21 03:30
orze04: 我說你身上有K味,攝影機是能還你清白?28F 10/21 03:34
jardon: orz 所以才說非不得以到第四點 就要摳律師 而且他用這種方式栽贓你 你不會還是怕麻煩不告吧?
但我還是講一下前提 跟他們講話不要衝 心平氣和的講 也裝作要配合(我相信很多人還是怕麻煩會非常配合拉
而一般這種人 比較不會被他雕
不幸他要這麼明顯栽贓你 你就只能驗了 反正不會過 檢察官就不會鳥了
警含冤自殺案2警官重製筆錄栽贓被起訴 不過也是有這種案例 被自己同僚栽贓吸毒29F 10/21 03:35
lol404: 有人提告凹說沒有合理懷疑理由凹成過嗎 印象中沒有38F 10/21 03:47
eyb602: 推 學到很多39F 10/21 03:47
lol404: 找民代議員來直接講搞不好還比較省事40F 10/21 03:49
orze04: 理由也是他說了算,就算立了異議書也是讓他寫一份複製貼上的檢討報告。
如果只是驗身份,我只會要他亮編號+給他用m-police比對41F 10/21 03:49
jardon: 異議書是你異議的內容
不是他的理由 他要講理由 上法院講44F 10/21 03:55
Chengzer: 如果被栽贓說有K味,就說聞到K味是從警察身上發出,現場打110請其他警察抓他46F 10/21 03:56
orze04: 難道立了異議書之後可以不用接受盤查?48F 10/21 03:57
當然最壞情況就是什麼栽贓之類的 不過他要為一件盤查搞到兩敗俱傷 我想正常人還是會
衡量一下 他們哦 大概都是像對ott那樣,用程序扣你一天,讓你會怕
你還是搞不懂
異議書是保障你的權利,如果你之後愈想愈鳥火的訴訟依據
他造成你不便 你一樣用程序讓他不便 有的爛警嫌麻煩 就自己閃了
※ 編輯: jardon (49.214.113.128), 10/21/2016 04:00:22
winger: 樓上你這麼做我很膽心你有被警察用汙辱員警,來主張你妨礙公務49F 10/21 03:59
orze04: 還是堅拒配合,然後事後拿異議書去搞訴訟...誰有那個美國51F 10/21 03:59
winger:     的可能52F 10/21 03:59
orze04: 時間玩啊53F 10/21 04:00
jardon: 你沒有時間那是你的事阿54F 10/21 04:01
orze04: 就是怕碰到爛警不懂法不知道後續麻煩的,跳下來跟你玩55F 10/21 04:01
jardon: 你要讓權利睡著也不甘我的事56F 10/21 04:01
orze04: 權利是一回事,也要考慮成本啊57F 10/21 04:02
jardon: 那你就當乖寶寶阿 不要質疑他 給他盤問阿 有什麼難懂得
是在跳針哦 就說了 你爽就拿 不爽不要拿 懂?
你也可以拿了不告阿 奇怪58F 10/21 04:02
haha98: 先記編號 找民代議員比較實際 警察看到乖的跟狗一樣61F 10/21 04:04
orze04: 跳針的是你吧,只會用一句"那是你的事"62F 10/21 04:05
jardon: 有的人不一定摳的到民代 還是要有一些正當程序63F 10/21 04:05
orze04: 推H大,假裝配合偷記編號,事後找民代ㄍㄧㄠˊ64F 10/21 04:06
jardon: 你不爽可以不要鳥這篇 乖乖接受盤查 在講你的權利 拼命跳65F 10/21 04:06
有人要糾纏異議書,我就覺得好笑
異議是你的權利 可表明也可不行使
行使了就要請他做成異議書,如果你要告行訴可以以此為據(你也可以不告
所以你在那邊沒美國時間跟我有啥關聯?你自己衡量阿
我就在分享給有美國時間或ㄒㄧㄤ保護自己的人看
※ 編輯: jardon (49.214.113.128), 10/21/2016 04:11:25
orze04: 抱著法條忽略現實面還沾沾自喜,講不過說人跳針,最後開大絕叫人不用回這篇。好 掰掰67F 10/21 04:08
理解能力有問題
慢走不送
a359305: orze04你想乖乖接受盤查就去啊,那幹嘛爭論?原po只是說明了應有的權利而已又沒逼你得這樣做
另外找議員的確是最好的方式,但沒交情的話當下不會理你還是有可能像受害者那樣進去待一晚69F 10/21 04:11
jardon: 二流73F 10/21 04:12
※ 編輯: jardon (49.214.113.128), 10/21/2016 04:13:55
Juder: 阿就自己去衡量值不值得去搞垃圾警察就好,在炒什麼74F 10/21 04:13
lol404: 如果對方的盤查理由被法官接受 敗訴會怎樣嗎?75F 10/21 04:14
Chengzer: 若警察栽贓有K味,確定自己沒使用,那就可能是警察自己身上的。是他自己說有聞到的,怎麼會妨礙公務呢?76F 10/21 04:14
jardon: 我也搞不懂他在崩啥
不好 盡量不要挑釁78F 10/21 04:14
Chengzer: 好警察不要替垃圾警察開脫80F 10/21 04:15
ienari: 這篇寫的很好81F 10/21 04:16
jardon: 單就這種盤查狀況講就好 不想扯到栽贓上 會沒完沒了 那是某o開的頭82F 10/21 04:17
a359305: Chen,有機會被弄刑法140條。84F 10/21 04:18
winger: 因為妨礙公務的"真"成立條件是:你讓警察不高興啊
數年前愛國同心會對警察說"你可能是性侵犯"(還是什麼的忘了),就被用妨礙公務的理由帶走了,雖然我也不喜歡愛國同85F 10/21 04:20
最後一段 要睡了
或許有人會認為,搞了這一大圈,最後還不是身分證要拿出來?那就早拿出來,不要ggyy
沒錯,我承認,可能最後會徒勞無功(也可能當下鴿子自討沒趣離開)
但,當多數"雕民"都覺醒,是不是就會讓鴿子想:現在這樣弄,要小心一點,自我節制一

那是一種行政文化,需要慢慢醞釀
你要反抗,要柔性抗拒,要乖乖聽話
都沒關係,這篇文章不過就是提供一個你遭遇刁難時的應變方式
怎麼保障自己的權利
當然你要放棄權利那也是一種權利

※ 編輯: jardon (49.214.113.128), 10/21/2016 04:28:50
winger: 心會,不過對妨礙公務成立之寬鬆感到不舒服88F 10/21 04:24
※ 編輯: jardon (49.214.113.128), 10/21/2016 04:33:28
Martie: 推一下這篇 這件事一出來就一堆奴隸帶頭洗風向
拒絕不合理盤查是人民的權益 在那邊機歪沒做錯就不怕查的不知道腦子裡面都裝了三小zzz89F 10/21 04:49
ienari: 是啊  奴才一堆
這些奴才最好都被命令當眾脫光  他們也樂的配合吧92F 10/21 04:51
fukoff: 樓上超人見解
況且拒絕不合理盤查也要用合理合法的方式拒絕吧?94F 10/21 04:57
winger: 樓上你的合理合法拒絕方式是什麼?96F 10/21 05:02
gn02248917: 推97F 10/21 05:08
fukoff: 至少不會是完全不屌人然後譙警察三字經吧
這篇文也講了大致上要怎麼做 跟當事人的處理方式差很多98F 10/21 05:12
sharkimage: 推395F 10/21 17:31
sggs: 就像警察要看你的機車置物箱要搜索票,警察就是能讓你自己開396F 10/21 21:48
Addidas: 合理懷疑本來就是個灰色地帶 鴿子說你像我看過通緝犯無解397F 10/22 02:14
woogee: 某些人:不管喇,長相太像犯人我就可以合理懷疑是通緝犯喇398F 10/22 03:14
Chengzer: 某lb幹嘛自我介紹399F 10/22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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