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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lycess (ulycess)
標題 Re: [FB] 吳音寧:攸關體制,我會遵守法規 不去議會
時間 Sun Sep  2 00:33:49 2018


※ 引述《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之銘言:

好心提醒一下

: 議事規則說的是"市府持有公股之民營事業負責人,得拒絕出席議事代表質詢議程",

台北市議會議事規則沒有這條,這是你自己編的


吳音寧引用的法律規定大概是這樣子
地方制度法49條第二項規定議會可以邀請非一級機關單位主管備詢
(大概可以想成台北市警察局局長是一級,派出所所長是二級主管)
台北農產運銷公司並不是台北市政府的行政單位或行政機關



另外臺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第9條第二項明確規定
市政府資本額未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投資事業,其總經理或董事長如係本府股權代表,經市
議會邀請應列席報告;如二者均非市政府股權代表,由市政府指派股權代表一人列席報告



因此吳音寧主張不管依照地方制度法還是自治條例
台北市議會都沒有邀請我出席備詢的權利
既然沒有權利,依照依法行政原則,非依法律發出的邀請即是違法邀請
依法不應出席



個人意見是或許比較可行的做法是類推憲法67條第二項
立法委員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釋字325有說獨立行使職權仍不得邀請就是了,例如法官,監察委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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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主張台北市政府將公權力委託給台北農產運銷公司
因此應該要類推行政機關或單位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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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我的見解是錯的
最高法院認為台北市政府將批發市場委託給台北農產運銷公司是私經濟行為委託
不是公權力委託


講到類推的話我知識淺薄,頂多提個建議
但是連我自己都覺得這個建議應該是有問題的......


: 換句話說,妳出席不違法,妳不出席也不違法,
: 結果吳音寧講得好像出席議會備詢等於違反議事法規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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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jjjjs: 可以 考 國考啊1F 180.217.96.157 台灣 09/02 00:34
u9005205: 阿災!開地圖砲亂打一通……2F 1.171.173.161 台灣 09/02 00:35
erspicu: 如果法理上真的違背 那把總經理請去
成為慣例的DPP 不就帶頭違法?3F 219.69.90.177 台灣 09/02 00:36
alex10282: 以前DPP違法叫韓國瑜到議會,太噁心了吧。年底只好拒投違法DPP了5F 223.141.43.231 台灣 09/02 00:36
pchunters123: 還自己發明法條,真厲害7F 1.200.199.92 台灣 09/02 00:37
erspicu: 最大的爭議是DPP標準前後自打嘴吧
前面把人家抓去備詢當慣例 後面
卻說這違法? 真的很糟糕...
一方面強調要守法規 一方面先開惡例..8F 219.69.90.177 台灣 09/02 00:38
mainjoey: 依法"行政原則" 拘束的了"立法"機關
嗎 怪怪的吧12F 59.115.105.248 台灣 09/02 00:42
jackchangaa: 文化大學宿舍案,以前可以,今天違法14F 223.137.186.63 台灣 09/02 00:43
dlw: 510就是搞農民運動衝撞體制出身的,現在說攸15F 49.214.198.103 台灣 09/02 00:43
jackchangaa: ,北農案,今天合法不去,明天違法16F 223.137.186.63 台灣 09/02 00:43
dlw: 關體制要守法...不爽去議會被質詢砲轟就老實說吧。17F 49.214.198.103 台灣 09/02 00:43
twelvethflor: 510自助餐。好吃19F 106.1.30.13 台灣 09/02 00:45
km612tw: 綠共母豬自助餐20F 59.125.186.252 台灣 09/02 00:48
yudofu: 我個人根本不在乎法條怎麼寫的,我只說三個字:韓國瑜。吳音寧的台灣價值如果多到夠叫民進黨議會黨團向韓國瑜道歉說他們當初不應該違法就沒事,不夠的話,用爬的都要爬進去,不進去就一輩子活該被罵臭俗辣,沒什麼可以講的。21F 101.10.89.145 台灣 09/02 00:56
u9005205: 噗!怨有頭債有主……27F 1.171.173.161 台灣 09/02 01:06
minimio: 推認真,但是韓國瑜+1...28F 218.161.61.6 台灣 09/02 01:15
maroonfire: 笑死  不解釋還好,一解釋瞬間就幫韓國瑜抱不平了。原來dpp議員其實早在幹帶頭違法的勾當了29F 101.13.4.191 台灣 09/02 01:16
soem: 這邊你說的是議會邀請的部份,但我有疑問,市政府到底有沒有權利額外邀請非議會指定的人列席呢?
我翻了一下規定,覺得只有列出應列席的規定但是沒有不得列席的規定32F 220.134.89.36 台灣 09/02 01:19
weed222: 北農董事長可以指派那個廢物510去議會讓議員電,可是她一個總經理根本不甩董事長,呵呵。有台灣價值真棒。37F 1.47.99.81 泰國 09/02 01:26
soem: 目前的新聞看起來,似乎都是市政府透過董事長,傳達希望總經理列席質詢;而非市議會直40F 220.134.89.36 台灣 09/02 01:27
weed222: 董事長沒辦法fire掉總經理,爛透了42F 1.47.99.81 泰國 09/02 01:28
soem: 接邀請北農總經理備詢43F 220.134.89.36 台灣 09/02 01:28
twken10: 叫韓國瑜去的DPP違法囉?44F 123.50.37.81 台灣 09/02 01:49
yangtsur: 所以王世間是不是該向韓國瑜道歉45F 59.115.194.131 台灣 09/02 02:38
s6525480: 不就白海豚孫機場辦護照
你要依法也可以 欠的債還完
現在誰在那位置就是他來還
以前叫韓去 現在吳還債 還完看兩邊再怎打假球46F 1.162.251.115 台灣 09/02 03:24
Neuschwan: 推 胡扯的人真的太多51F 36.234.129.139 台灣 09/02 04:17
howard0730: 推韓國瑜52F 114.37.169.39 台灣 09/02 08:12
※ 編輯: ulycess (163.22.133.218), 09/02/2018 21: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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