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videvi (凱特)
標題 Re: [問題] IWIN其實是很正常的組織?
時間 Thu Jan 18 09:13:08 2024


※ 引述《JohnShao (平凡的約翰)》之銘言:
: 我們再退個一兆步,假設:
: IWIN真的中立公平無私心無影響力
: 臺灣的法規明確明定界線並符合使用者習慣
: 站方遇到事情不是先刪除而是認真對待每一個case判斷是否有問題
: 法官公正無私不會依循舊例而是每個情況都仔細分析
: 看起來沒有問題了嗎? 問題可大了
: 最嚴重的問題之一仍然是檢舉方付出的責任太少
: 這些後續動作每一個都要花費大量的社會資源人力成本時間成本
: 但檢舉者呢?什麼都不用負擔,只要「它覺得有問題」就可以了
: 最後認定是烏龍一場浪費了大量社會資源呢?關檢舉者什麼事?它好心維穩社會欸
: 這種東西喔,設立不設立都有問題,然而檢舉者動動手指就能搞人幾乎無責任算是最大的
: 問題之一

目前交通違規的檢舉還是直接跟警察檢舉
只是有統一平台(有嗎???)

如果交通違規的檢舉,
中間多一道民間機構,大家想想會怎樣

如果民間機構沒影響力,誰理你
如果民間機構有影響力,那事情就大條了

民間機構不變的情況下,
要怎麼從沒影響力變成有影響力<===這才是問題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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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交通違規是直接跟警察檢舉,
那為什麼要多一道IWIN檢舉??直接比照交通違規設立官方檢舉平台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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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219.21 (臺灣)
※ 作者: devidevi 2024-01-18 09:13:08
※ 文章代碼(AID): #1bg7ieUQ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5540392.A.79A.html
Giornno: 有狗牌的,哪是一般屁民能比
御用惡犬,不待主人命令就自己咬上去了1F 01/18 09:14
kenyun: 因為檢察官人比警察少很多  光接案就會濫訴累死3F 01/18 09:16
iphone55566: 就是合作聚集起來的檢舉人啊 然後多了寄信給本人這步4F 01/18 09:16
HarunoYukino: 嘴巴講很勇,實際上碰到你就知道很麻煩5F 01/18 09:17
www115ui8: iwin不是合作起來的檢舉人……6F 01/18 09:19
jupto: 交通法規沒有限期改善 如果站方願意承擔可以讓iwin直接提交案件 這樣就完全比照交通檢舉7F 01/18 09:20
devidevi: 政府要管就成立平台來管,不是成立民間單位9F 01/18 09:21
jupto: 政府人力也不夠給樂子人灌爆平台啊 所以原本是打算發牌照給民間團體做優質檢舉人 只是中介法就沒過啊10F 01/18 09:26
dw1293: 這樣如果出事 才能切割啊12F 01/18 09:26
jupto: 現在你質疑這個團體審查檢舉案件的能力有問題 也不能讓政府撤銷他的牌 因為本來就沒牌13F 01/18 09:27
qd6590: 那就撤銷這個團體 如何 以後就送檢調啊15F 01/18 09:28
wingflys: 因為成立這個單位不是真的要來管的16F 01/18 09:28
qd6590: 送多了應該會有檢調那邊的聲音出來修正亂檢舉的規定17F 01/18 09:28
jupto: 其實只要站方跟iwin說你覺得有違規就送檢調別來BB就可以18F 01/18 09:32
SweetRice: 我只能說站方怕麻煩就先刪也是人之常情 但事實上就先不要鳥他看一次官方判例就行了19F 01/18 09:36
kenyun: 站方這次也來亂的  以前不都有檢調來函就給個資的SOP了
再怎麼差也沒搞過主動刪文封號
兩個都民間組織  憑什麼PTT要被IWIN管…21F 01/18 09:39
jareds123: 檢調人力早爆炸之前新聞有報,然後隨便應付iwin,然後iwin又爆料傳媒說檢警藏單刻意不處理案件24F 01/1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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