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sassin653 (私私蛇)標題 Re: [板務] 修改板規 4-5時間 Sat Oct 10 19:07:49 2026
肯定是舉雙手贊成的
現在4-5已經漸漸變質成負面群體保護法
買票買不到,然後脆上一堆不小心多買票的,願意佛心轉讓,但是要收一點點服務費的黃牛
大人
走在路上、公車站等公車,遇到COS尼古喵喵在那邊吞雲吐霧的
晚上大聲宣揚傳統樂器美妙音色的宮廟陣頭囡仔
金銀鐵不去煉,去那邊學前站長和紫蕉一樣搞煉銅的
這些都不能大肆批評,用詞都要斟酌收斂,不然一不小心就要進水桶冷靜幾天
改成要當事人才能檢舉,一方面可以減輕板主判案負擔,也可以讓熱心板友減少工作量,避
免把大好青春都浪費在檢舉上,這不是很好嗎?
至於罵其他非負面群體的,現行版規還有4-7可以處理,所以不會有罵某些藝人團體無法可
管的情形
※ 引述《arrenwu (最是清楚哇她咩)》之銘言
: 一、經板主確認,#1ghEyT2r (C_ChatBM) 連署已達 50 位使用者附議,
: 根據板規 7-1-Ⅰ,該議題即起轉移至本板討論。
: 提案人認為目前的4-5板規涵蓋範圍太廣,
: 在當前實務上可能影響C_Chat的言論自由,
: 該篇板務提案將對現行的4-5板規進行調整(原文章請參考本文附件)。
: 而如果出現對本板最相關的ACG粉絲的攻擊,
: 則由4-7處理,足以維持本板秩序。
: 提案文章中也有不少板友反應,
: 直接無條件拔除現有群體人身攻擊禁制會造成謾罵的情形爆發,
: 進而違背板規1-2中的精神。
: 二、此板務討論由使用者 Katsuyuki118 發起,
: 板主並未對提案內容背書,亦非最終方案,
: 不論贊成/反對本提案或有其他論點,
: 都歡迎推文或回文討論,針對討論結果,
: 板主群將依板規第七章辦理。
: 三、板務討論規則如下,違反下列規定者處罰水桶 30 日:
: 1.每人限回一篇,並請直接以此標題回文,不得更改標題。
: 2.可以按大寫 E 修改內文,禁止自刪後重發。
: 3.討論請針對本案議題,避免離題。
: 4.討論請對事不對人,保持理性勿謾罵或攻擊。
: 5.此討論預計開放至 10/16 (星期五) 23:59:59,屆時將公告禁回。
: 附件:板務原提案文章
: 作者 Katsuyuki118 (勝之・改) 看板 C_ChatBM
: 標題 [板務] 修改板規4-5
: 時間 Fri Sep 18 15:58:17 2026
: ───────────────────────────────────────
: 將現行的4-5
: 4-5 〔人身攻擊違規〕
: Ⅰ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主詞不明確者,
: 或主詞明確但情節輕微者,處水桶一週以上。
: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水桶二週以上。
: Ⅲ 前二項之違規,對個人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 Ⅳ 主詞明確且使用負面攻擊言詞,情節嚴重者,處水桶一個月以上。
: 修改為以下
: 4-5 〔人身攻擊違規〕
: Ⅰ 發文、回文、推文、轉文對PTT使用者進行人身攻擊者,處水桶一週以上。
: Ⅱ 此項違規需由當事人檢舉或當事人同意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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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2.119 (臺灣)
※ 作者: assassin653 2026-10-10 19:07:49
※ 文章代碼(AID): #1goXo7we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91630471.A.EA8.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板務] 修改板規 4-5
10-10 19:07 assassin653
… ×10
推 teddy12114: 板主判罵負面團體4-7違規會被酸爆吧 這個有心證空間不像4-5達標即死
4-5板主想判無違規會被恣意妄為 4-7直接判無違規就好了3F 10/10 19:11
→ gcobc12632: 尊敬的黃牛大人 尊敬的吸菸大人 尊敬的犯罪者大人7F 10/10 19:12
噓 jeff666: "減輕板主判案負擔 熱心板友減少工作量"wwww
放心好了 絕對不會發生的9F 10/10 19:14
推 shirokase: 問題來了。那個恣意妄為的標准到底在哪?今天不就有網路小說的被拿出來問“以前可以怎某屆又不行?”。一下說會恣意妄為,一下又說可自由心證,板務能用的藉口理由有夠多的13F 10/10 19:17
→ pili955030: 也不見得不好選吧,畢竟沒多少人想出來選版主17F 10/10 19:17
推 smart0eddie: 網路小說以前特地公告兩次說可以
你要取消不用公告嗎
4-5之前被靠北是之前只要兩人以上自動升級地圖砲18F 10/10 19:39
→ lucky0417: 為什麼判無違規會恣意妄為判違規不會21F 10/10 19:42
→ smart0eddie: 明確指名兩個公眾人物 A B 的非正面評論就變成地圖砲22F 10/10 19:42
推 ARCHER2234: 有爭議的詞可以用判例或板主自己裁量啊,沒問題的
啊,回錯23F 10/10 19:51
→ nineflower: 一直說地圖砲的 我建議去看一下版規,版規從來沒寫地圖砲 寫的是群體26F 10/10 19:56
推 anpinjou: 對了 告訴你們一個小知識 不管版務內容決議怎麼改標準 一換版主都可以不認 改板規不等於標準一致喔啾咪28F 10/10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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