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標題 Re: [問卦] Cheap去當政務官可以解決交通問題嗎?
時間 Thu Jun  1 23:57:33 2023



回的既然是我,那來請教幾個問題

※ 引述《CuLiZn5566 (同理心5566)》之銘言:
: 外國月亮有沒有比較圓
: 這個可能要看緯度高低
: 據說緯度高的國家月亮的確比較圓一點
: 但如果要說車禍的問題
: 討論如果聚焦到行人
: 這個有點鑽牛角尖
: 問題不是行人不行人的問題
: 而是"人"的問題

我是這次舉了人,而不是專注在人
我關注汽車機車也很久了

: 台灣人覺得月亮比較圓的國家
: 不外乎是先進民主國家
: 這些國家的立法概念有個核心問題
: 就是人權至上
: 當然實際在執行的時候偶爾也雙標
: 但是原則上就是把人看得很重要
: 所以如果今天人權被侵犯了
: 這個問題會變得十分嚴重

但是想想幾個常見的句型:

台灣的'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根本惡法,應該只憑路權來判'
然後出車禍了,人死為大,又被罵得要死
(如果有路權的死了,那不會有矛盾;只看路權仍然支持人命
  要點出矛盾就是要看沒路權的被撞死了,這種 case)

說到底有一種換湯不換藥,或類似翻譯的感覺
'人死為大'也是一種尊重人權,為什麼要臭罵?
當然可以說國外更尊重人權,連擦破皮都不可以
而台灣只有撞到死才在尊重,這叫做差別


但如果按此邏輯,我們可以還原'人死為大',從此不要臭罵這是惡俗
中國人這觀念其實有追上西方的人權,還必需發揚光大
人死為大,人擦破皮也很大

現在再給你一個矛盾題

在有號誌路口,綠燈時要不要減速;當然,我擺一個行人上去
而且是在你有足夠反應時間的狀況下

因為有人不斷強調先進國家在有號誌路口綠燈不必減速
因此這裡擺上一個人,才能突顯這個人權問題
若用台灣的'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再加上'人死為大'
其實就是必需減速,和極端重視人權的效果也差不多
(不能說一樣,只能說差不多;正是要請你講解其中異同)

我奇怪的是,我們非要把自己原本的價值觀罵到一文不值
然後再喜迎別人的價值觀
終究,真正的問題在自助餐,想拷貝哪一塊就拷貝哪一塊
結果就邯鄲學步了

若問我自己怎麼做,我是會減速的

當然你可能說外國不會製造這個矛盾
先會把行人管好,絕不出現在路口
那根源就不是台灣的是惡法,也不是國外的月亮圓
而是為什麼我們會被擺在這個矛盾裡了啊

回頭看到官員說'台灣都更做好要一百年'
為什麼話題扯遠到都更?
那也看得懂了

如果不能先都更,一定要有最優先執行的
那是不是也不用把'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當成惡法
而'人死為大'也不用說是什麼落伍的觀念
應該說,這是個適應
在我們的環境,就自然演化出這樣的觀念
其實是適用的?

對了,我引的影片被鎖為私人了
大概貼出的人也覺得爭議太大 XD


: 追根究柢
: 多數台灣人心中的人權都很狹窄

一切只看路權,臭罵防衛駕駛的人,心中的人權高嗎?
我看了不知多少次,說'台灣人就是鄉愿,講人情,說不要那麼計較'
所以非常抗拒防衛駕駛,並且污名化防衛駕駛為'你負責違規,我負責閃'

我以為防衛駕駛正是從尊重生命出發的
因為法律無法訂至週延,所以有可能出錯的都提早防衛

: : 但最近不是一支影片?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BKmF2DWOc0

這影片封了

: : 這行人真的不行
: : 我可以接受以機率論,說行人'非常少'這麼離譜的
: : 所以給行人帝王條款會是最好的結果
: : 這種溝通方式,講的是機率,再經由機率計算成本
: : 所謂寧可錯放一百,不可誤殺一人

不可誤殺一人,這也是重視人權的說法

: : 但為什麼就有人用破口大罵的方式,說國外沒在檢討行人,台灣就不能檢討?

結論一樣,重點是討論過程
我排斥的是國外的就是對的,這樣的推導方式

台灣只需要重視人權就好,就可以推出這個結論
不應該是國外有,台灣就要學,這種推導方式
否則國外一但雙標,再碰上有心人只抄想抄的部份
那就可能恰好抄到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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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1.233.114 (臺灣)
※ 作者: HuangJC 2023-06-01 23:57:33
※ 文章代碼(AID): #1aUB_lsq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5635055.A.DB4.html
devidevi: 跑幾次現場,應該就會知道理想跟現實差1F 49.159.219.21 台灣 06/01 23:59

不是很明白,因為我現在在問台灣的'惡法'和先進國家的'人權為重',其差別在哪

'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其實能很簡單的把立法未週延之處,很粗糙的抹平
簡單說:你既然能注意到,就不要故意撞上去啊

但這會讓路權派很不爽,因為在日本,可是可以超速三十公里呢...

我們把一切都搞到中庸
他們把一切都搞到極端

在極端中,又說可以超速,又說注重人權
我們學得來嗎?
※ 編輯: HuangJC (116.241.233.114 臺灣), 06/02/2023 00:03:57
RLLLL0622: 路權派一直有一部分人在強調這一條的重要性,防禦駕駛網紅隨便找都有,現階段是路權的重要性一直被無視,不要隨意把這些都和路權派劃上等號
包含了日本超速三十公里的網紅,我大概知道你在說誰,就算不是他也有其他人,有些一直都有強調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重要性
我負責違規,你負責閃,完全沒辦法接受防禦駕駛的極端份子,有一部分就無視路權和無視人類反應極限和車輛煞車極限養出來的,反應時間即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範疇3F 223.139.102.186 台灣 06/02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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