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
標題 [問卦]為何沒人敢講不附署後的法律案效力?
時間 Sun Mar 15 15:38:45 2026


就覺得很怪,這有很難嗎?

憲法規定法律通過,總統應公布,
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法律應經總統公布。
法理:總統沒有口袋否決權,更何況只是行政院長。

結論當然是:
未附署、未公布的法律,在期限過後就當然生效嘛!!

在那邊鬼打牆什麼不遵守憲法什麼的,只是屁話,
正話是:法律就是生效了!

這麼簡單的事,到現在還沒人敢講??
一定要ptt  大家聲援才敢?

有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8.229.119 (臺灣)
※ 作者: court0043 2026-03-15 15:38:45
※ 文章代碼(AID): #1fjc87Ov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73560327.A.639.html
gn01693664: 你說的沒錯 但党有法律解釋權1F 223.141.1.19 台灣 03/15 15:39
liveinmyway: 党會釋憲2F 36.229.173.202 台灣 03/15 15:40
在沒有被釋憲推翻前,都是合憲,
不是效力未定。
※ 編輯: court0043 (49.218.229.119 臺灣), 03/15/2026 15:41:13
u9005205: 很WBC經典賽....3F 42.79.143.110 台灣 03/15 15:41
rushfudge: 黨會ㄠ 一直亂4F 111.246.237.190 台灣 03/15 15:41
tonyhome: 腐城南蠻閩南沙文老綠男跟你講什麼法律閩南沙文老綠男抽根煙就是法 就是秋5F 101.8.231.144 台灣 03/15 15:42
Chengzer: 絕對有效。副署是義務,又不是否決權7F 42.73.186.66 台灣 03/15 15:46
swfswf: 民進黨這麼幹,就是吃定人民不會上街頭。8F 111.250.119.84 台灣 03/15 16:06
mrcat: 副署只是簽收性質,表示知道法律內容,以後要執行。副署要是能無條件否決,那比美國的總統否決還大9F 106.105.185.155 台灣 03/15 16:21
DuvetLain: 但是黨不這樣認為
概念上副署權是針對總統命令
行政院長屬於民選內閣方表示意見相左不一起承擔政治責任
法律案爭議就是透過覆議機制去解決
但現在行政院長認為他職權比總統大比國會大12F 39.14.200.7 台灣 03/15 16:52
peterjfs: 因為你各位選的綠圾19F 36.227.91.169 台灣 03/15 17:05

--
作者 court0043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