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fred (只有音樂相伴)
標題 Re: [討論] 國籍法懶人包:李貞秀立委/孫立方將軍
時間 Thu Feb  5 22:04:05 2026


中國國籍法,其實是可以「放棄中國籍」的
第十條規定: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公安部核准就過了。
但是誰不能放棄呢?
第十二條規定: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所以李貞秀,你是什麼原因不能放棄中國國籍呢?
沒有正當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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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18.131 (臺灣)
※ 作者: afred 2026-02-05 22:04:05
※ 文章代碼(AID): #1fXADNfC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70300247.A.A4C.html
cheninher: 奇怪。中華民國本來就不承認中共國。1F 122.121.29.232 台灣 02/05 22:05
Sinreigensou: 明明打槍原因是非外國2F 101.10.86.19 台灣 02/05 22:05
cheninher: 這麼愛中共法規。怎麼不滾去大陸。3F 122.121.29.232 台灣 02/05 22:06
t21: 梗圖看太多了4F 125.231.14.207 台灣 02/05 22:06
cigaretteass: 你覺得原因會是她是任務人員還是中國不承認台灣主權?5F 101.10.60.183 台灣 02/05 22:07
redlance: 不承認台灣也能放棄吧 就變無國籍之人7F 36.237.139.87 台灣 02/05 22:11
cigaretteass: 中國國籍法沒辦法「自行放棄」
文章不都寫出來了9F 101.10.60.183 台灣 02/05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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