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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標題 Re: [閒聊] 大直受災戶是不是不可能一坪換一坪了?
時間 Mon Oct 16 11:16:38 2023


※ 引述《keel90135 (尼可)》之銘言:
: 推 frank111: 基泰又沒有白紙黑字簽說保證室內1:1賠,喊喊誰都會       10/16 09:02
: → frank111: 市府的公辦都更至少寫得出來就做得到                    10/16 09:02
: → frank111: 基泰走一般流程,那小基地了不起容積獎勵拿個30%         10/16 09:03
: 推 frank111: 室內算35坪就好,一戶要分回55坪才夠,總共要1375坪      10/16 09:06
: → frank111: 容積獎勵30%,240坪的基地最多只能蓋1100坪而已          10/16 09:07
: → frank111: 差265坪,基泰拿什麼賠住戶?                            10/16 09:08
: → frank111: 關鍵就在市府門能開多大,拿多少容積獎勵                10/16 09:09
: → frank111: 基泰懂,市府也懂,所以市府說基泰不要煽動住戶去市府    10/16 09:10
: → frank111: 抗議情勒                                              10/16 09:11
: 推 frank111: 35/0.7=50,再加5坪的平車位,算55坪不過分吧            10/16 10:30
: → frank111: 市府給的公辦都更容獎42%跟72%,住戶要找基泰自己蓋那就  10/16 10:31
: → frank111: 走一般流程阿,政府幹嘛開門給一般案子                  10/16 10:32
: → frank111: 一個是專案,一個是一般案,很清楚阿                    10/16 10:32
: → frank111: 受災戶要弄成他們跟基泰的私人債務問題,那就私下解決阿  10/16 10:33

不知道在胡說八道甚麼, 為什麼停車位跟公設要算在容積獎勵裡面?

不做居室或商業使用的地下室是不計容積的
大部分公設也都不計容積
甚至被視為室內的陽台, 也大多不計容積

大直案, 以及大多數住三五層樓公寓, 之所以需要容獎才能蓋回室內一坪換一坪
是因為原本的室內容積超過法定容積
地下室跟公設只會影響興建成本, 不會影響蓋出來的室內空間夠不夠

老住三五層公寓的已建容積
大多是略低於300%或略低於350%(古代建蔽率扣除未蓋滿或梯間)
現行法定容積是225%
所以在不負擔任何建管銷費用基地面積足夠的情況下
容獎最少要33%或55%才能蓋回室內原坪數
考慮到實際情況可能有一些出入, 40%或60%應該就沒甚麼問題了

公辦給的獎勵其實是夠的, 但要扣建管費用就沒辦法...
而且公辦的建管費用又估的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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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IBIZA 2023-10-16 11: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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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97426200.A.E97.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閒聊] 大直受災戶是不是不可能一坪換一坪了?
10-16 11:16 IBIZA
tom77588: 最早基泰提出來的條件,已經形成錨定效應,受災戶不可能接受比基泰更差的方案,這案子想圓滿都難了1F 10/16 11:29
sagarain: 不會啦 能不能蓋還得市政府點頭
容獎不給 她頂多賠現金差價吧3F 10/16 11:30
sdhpipt: 小公超過一定比例是有可能會佔到容積面積啦 通常那種有長甬道的套房大樓 小公其實已經超過免計的比例了5F 10/16 11:32

小坪數多的建案, 需要更多的通道跟門口空間連通各單位
這些通道有可能不得不吃容積
所以我寫的是 大部分公設不計容積

不過這25戶蓋起來, 理論上應該室內都是30坪左右, 沒有小坪數
所以這25戶應該不太會發生走道佔容積的情況

sdhpipt: 不過 建商與買家都不是白痴 會盡可能把公設限制在免計的比例之內 但基地太小或是產品設計有問題時 偶爾會有佔到容積面積的公設
舊制住三的建蔽率是70% 然後三樓以上每多一層扣2% 所以很多是60%左右 但當年地主常常偷吃步 把法定空地用私設巷道或是另外割裂一塊空地出來 導致屋主的土地持份又不足7F 10/16 11:34
kusomanfcu: 銷售坪和 獎勵容積是兩回事,重點是總容積不含地下室13F 10/16 11:36
sdhpipt: 老公寓土地比房屋面積常常是1:4左右 這樣都更分回又更難獎勵容積跟免計面積也是兩回事喔
銷售坪又跟上面那兩個不同 銷售坪還有附屬建物15F 10/16 11:38

建蔽時代的建物土地比, 尤其是室內面積, 主要就看 建蔽率*樓層
會有一些出入, 例如建蔽未蓋滿、梯間佔建蔽、陽台/地下室/屋頂登記為建物
但不會差太多, 而且地下室/屋頂登記為建物, 也不該計入1:1交換的室內面積

kusomanfcu: 耶對耶
有時常常都忘記
還是要好好看成分資料啦18F 10/16 11:40
sdhpipt: 以前在板上推算AMAX的面積時 發現建商常常用1.1去估銷售坪加上去的附屬建物 當時發現乘上1.1剛剛好是7倍 XD21F 10/16 11:41
orz811017: 那住四五層樓公寓呢23F 10/16 11:42
yiliang1107: 這位f單純來抒發XDDDD24F 10/16 11:43
sdhpipt: 我猜建商在抓建案毛利時直接用1.1 之後有辦法多登記就算25F 10/16 11:44
KrisNYC: 每次看這種文章都有打果蠅的感覺 無窮無盡26F 10/16 11:44
sdhpipt: 建築師的功勞多賺錢這樣 單純瞎猜27F 10/16 11:44
kusomanfcu: 信義指數是明天還是今天?
我總覺得會漲的比8月還多28F 10/16 11:45
bustinjieber: 怎麼還在吵這個啊30F 10/16 11:51
kusomanfcu: 阿災 有無限迴廊的感覺31F 10/16 11:52
sublimate: 新聞熱度已過為災民默哀 當初不到兩個禮拜這新聞就冷了32F 10/16 11:55
Marcuslin: 房版的話題一直都是無限迴廊33F 10/16 11:56
gk1329: 用都市計畫考量 不能亂獎勵 市容會變很醜
高高低低 亂七八糟 等市區轉移最好
舊區等老到不行 沒啥人再一起更
一起重劃才漂亮34F 10/16 12:03
IBIZA: 早就已經區域劃分好且蓋了建物怎麼重劃...只能都更
現行都更曠日廢時 房子已經倒的等不下去38F 10/16 12:09
kusomanfcu: 早點蓋省的多40F 10/16 12:11
dans: 都更室內1:1本來就很容易了,台北每戶談過都更的住三都知道41F 10/16 12:11

不要再鬼扯, 容易個屁

dans: 都更發大財,室內1:1,再送平面車位,全民皆富時代來臨! 都更送新房、送電梯、送公設、送車位 ^_^y42F 10/16 12:12
kusomanfcu: 台北再漲個20萬應該就容易了啦44F 10/16 12:13

容積要先夠, 才有價值分配夠不夠的問題
除非像大直案是有人負責賠償
不然一般容積用到300%的五層老公寓, 獎勵幾乎不可能夠分

內文就有講到, 容積用到300%的五層老公寓
室內要一坪換一坪, 就要吃掉法定2.25的130~140%
若沒有其他可合併獎勵
140%就危老上限, 都更一般最高也是只有150%

建管銷30萬的情況下
除非拿到超額獎勵
不然房價大概要420萬, 在140%獎勵的情況下, 原屋主跟建商13:1分, 才能做到室內1:1
房價大概要225萬, 在150%獎勵的情況下, 原屋主跟建商13:2分, 才能做到室內1:1
如果建管銷費用更高, 就需要更多的房價才能支持室內

住三五層樓公寓要拿到室內1:1就是這麼困難

darkangel119: 這位f歐 早黑單惹45F 10/16 12:15
kage01: 這次房子倒了 拖下去對災民不利46F 10/16 12:27
sagarain: 喊什麼也沒差 最後也不一定做得成47F 10/16 12:29
ReiFan: 簡單思考一個邏輯就好:台北原容大於法容的老公寓,哪來的條件變成全新、坪數不縮、老住戶又不用出錢?當自己是阿拉丁撿到神燈,一定會有巫師拿新燈來跟你換舊燈嗎?48F 10/16 12:46

神燈就看市政府要不要大放送....

ReiFan: 神燈可能只有一個,但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是阿拉丁51F 10/16 12:52

市府大放送的話, 神燈就不會只有一個
只是也不太可能人人大放送就是了...

polypress: 真的是不懂,你跟基泰的糾紛,為什麼要專案給獎勵容積52F 10/16 12:55
kusomanfcu: 造價不漲 房價漲的話再漲20%一坪就可以啦
就是新舊屋價差
拉開然後造價沒增加
也不一定只能靠容積
想辦法壓低老屋的價值增加新屋的話53F 10/16 13:00
keel90135: 給獎勵容積市府自己講的啊 公辦都更也市府講的58F 10/16 13:14
IBIZA: 20%的話 大概只有正仁愛路之類的有機會..59F 10/16 13:14
keel90135: 結果住戶看完不滿意 來不及了60F 10/16 13:14
fish005: 這有什麼好吵的,條件不夠好就繼續談,房租繼續領。你不喜歡可以把公寓蓋回去當作賠償。憑什麼受災戶永遠都要等人來施捨。政府有法源依據的話出來仲裁分配坪數啊,順便當建商的保人。61F 10/16 13:15
aesdu: 又來一個路人,還真是迴圈呢XD65F 10/16 13:17
fish005: 明明是建商的賠償跟市府監督問題,你住戶要走往都更死胡同得利的是誰?66F 10/16 13:18

哪來的住戶走往死胡同..

現在明明就是市府想教訓建商, 所以想要公辦
偏偏公辦條件又不夠好, 所以住戶很生氣

keel90135: 房租有年限啦 目前只說好給3年 以爲能無限領哦
大多數住戶急得要死 還一堆老人拖下去等死
只能說公辦都更一開始就是來浪費這些住戶的時間
還好試算一給 馬上不用談了 不用拖到更後面68F 10/16 13:19

25個只要有一個肯, 事情就會繼續拖, 其實很難說會不會有一樓肯
※ 編輯: IBIZA (60.248.31.167 臺灣), 10/16/2023 13:39:31
sagarain: 不是台北市政府的鍋 他專案放開那是什麼原因就值得推敲72F 10/16 13:50
a1280547: 等責任歸屬出來啊 這才好笑73F 10/16 13:53
Tosca: 建商就是花錢消災了為什麼非要教訓不可啦 無法理解
這個社會總是有種仇富仇建商的氛圍
好啦結果今天建商想砸錢消災 大家還不滿意?!那好照規矩來XD然後這種本來就不能走都更啦 平常時期都不可能所有人同意這種特別時期怎麼可能25戶都同意啦
我看那同意的21戶不如基泰誠意到底把它們買斷算了
這樣變成基泰vs4戶就好XDDDDD74F 10/16 14:37
KrisNYC: 基泰是有點錢 但畢竟上市櫃 你要他去花大概10億買斷
搞這種賠錢的事 我想機率就是零 願意賠錢蓋很佛了81F 10/16 15:25
castlabell: 問題誰弄壞的
講的很偉大一樣歐83F 10/16 19:27
aesdu: 想問法院問啦85F 10/16 20:08
stopdog: 災民貼錢換容積獎勵也是個辦法,但看災民要不要(或有沒有錢) ,不是災民就最大無限上綱86F 10/16 23:07
Tosca: 災民貼錢換容積獎勵XDDD 拜託房子是基泰弄垮的耶
基泰是一定要出錢的好嗎 畢竟是你把人家房子弄垮阿
如果能貼錢換容積 那錢也是基泰要幫忙出好嗎88F 10/17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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