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sfrf (銅噓哥)
標題 Re: [閒聊] 蝦皮買玩具買到被告
時間 Fri May  1 11:55:13 2026


推文推到字太多
想了想還是直接回文算了

http://i.imgur.com/3ZdLY1e.jpg
[圖]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20條

今天店家賣A商品但是寄成B商品
然後買家領到了B商品
首先在法律上是不夠成侵占的

因為刑法上侵占罪的構成要件之一,
就是要”易持有為所有”的侵占行為。
但買家在簽收包裹的同時,
就變成了所有人,所以根本沒有侵占行為。

而此時店家提的三小要求
1.不准領貨
2.給我花錢把B貨品郵寄回來
3.開新賣場給我補足差額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20條
通通牴觸法律,
買家沒有義務去配合店家三小要求。

正確做法是要依照
消費者保護法第20條第2款


經消費者定相當期限通知取回
而逾期未取回或無法通知者,
視為拋棄其寄投之商品。
雖未經通知,但在寄送後逾一個月未經消費者
表示承諾,而仍不取回其商品者,亦同。


所以買家是有理由去要求店家
在消費者指定的時間地點店家親自去取貨
並且店家正確的做法
是帶著A商品去換回B商品
不然沒給買家A商品
就換成消費者去告店家惹(笑

此時店家頂多只能告對方民法上的不當得利
這時你肯定會問,
為啥店家能讓警察受理告侵占成功?

廢話,賊頭如果懂法律
他今天就去當恐龍法官了
有能力上招待所時誰還跟你站櫃檯

案件來了鴿子也只能先受理
然後轉去地檢署看檢查官能否起訴

畢竟鬼島要告一個人非常容易,
隨便找個理由都能起訴。
反正案件到法院法官手上,才有資格去駁回。
送棍也是看準這點才會去亂告人的

※ 引述《KyrieIrving1 (King of Dallas)》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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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司凌晨上了一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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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家都給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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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dsfrf 2026-05-01 11: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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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閒聊] 蝦皮買玩具買到被告
05-01 11:55 dsfrf
antonio019: 通常出這種包店家應該先提補償方案吧 姿態有夠高的1F 05/01 11:58
QOO9142: 店家自己做錯事,還要對方補救,店收一收算了2F 05/01 11:59
meredith001: 對啊 這店家以為他誰?
不過你怪警察沒用 他們一定要受理3F 05/01 12:00
AAAdolph: 不過警察有權不受理嗎?5F 05/01 12:00
qqsheepu: 開口就是刑法 是真的會讓人不爽的XD6F 05/01 12:01
ssarc: 所以倒楣的檢察官和法官常常過勞,還好還沒過勞死7F 05/01 12:01
fman: 簡單法律觀念,受理不代表起訴,現代法律就是分工,讓警察不用去判斷而單純當報案窗口8F 05/01 12:01
ssarc: 警察也是無奈,他如果要說服告不成就會他被告瀆職加上吃案,警察幹嘛吃力不討好10F 05/01 12:01
karta273745: 我覺得兩邊都很白癡就是了12F 05/01 12:02
anumber: 順便問那銀行匯錯帳戶也不能告侵佔嗎13F 05/01 12:02
gaym19: 我是賣家就直接反殺說貨品錯誤要求退款了14F 05/01 12:03
mc3308321: 受理是很容易,會不會起訴就難說了15F 05/01 12:03
intela03252: 準確來說,你取件時真正轉移所有權的僅有「訂單中」的品項,訂單外的品項有爭議16F 05/01 12:03
gaym19: 店家姿態放軟點 運費認賠就結束的東西18F 05/01 12:04
stevenchiang: 檢「察」官19F 05/01 12:04
intela03252: 你和他的交涉證明你明知那些東西是多寄的20F 05/01 12:04
gaym19: 自己問題還想著不要虧這單21F 05/01 12:04
karta273745: 我之前遇到寄錯貨的 講話也沒這麼姬芭22F 05/01 12:04
jonh0805: 我之前店家寄錯東西跟店家通知一下
店家只要我原本的箱子黏好隔天物流車就來回收了23F 05/01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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