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ussina27 (明月幾時有)
標題 Re: [問題] 車道標線/引導線/直行問題?
時間 Fri Feb 27 13:15:11 2026


台灣現行法規預期紅車應左偏進入自己的直行車道,其物理直行的駕駛行為視為變換車道,侵犯藍車直行路權,援引法規如下:

- 車道導引線明確指示直行及轉彎車道的範圍 (道交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189)
- 直行車先行(道交安全98-1-4)
- 有遵守號誌標誌標線指示的義務(道交安全90)

而路權優先的藍車也沒有絕對的權利,有注意及避讓的義務,援引如下:

- 行駛時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安全間隔並隨時採取安全措施的義務(道交安全94-3)

簡單結論為如果藍車不能說服法官相信該碰撞為已經盡一切可能都無法避免的話,就很可能吃到30%-50%肇責。





※ 引述《willpei (威爾肥)》之銘言:
: 先說爬文後看法
: 對我來說還是不懂,沒有更多證據說誰對錯
: 要等官方改進說明前,在台灣開車,只能保好保險,行車禮讓及防衛駕駛很重要
: 這FB看到的案例實在很有意思
: 原本昨天剛看回覆
: 支持藍車的比紅車的多很多
: 由8:2一直逼近9:1
: 但沒有決定性理由
: 就內車道的車續行內車道
: 但版友翻一些舊案範例
: 比例也就50/50
: 還有一個軍卡案甚至是紅車贏的2/8
: 今早紅車支持者又多了一些拉回一些
: 但支持紅車還是少數
: 但也還是無實質證據說明藍車正確
: 引導線只是分隔對向用途或參考及建議,無法規效力
: 也有多處解釋路口中央是無車道概念的
: 所以判決下來,不能說紅車錯
: 還有跟本不能解釋直行的定義
: 是跟地上的線為直行,還是方向盤打直是直行
: 也有人說要看當事路口判斷
: 這也表示大家觀念一定有問題
: 連有關單位都不知道,沒有標準
: 需要再創立很多文字標示標線
: 才能知道如何開車
: 本本末倒置,路口還不複雜嗎
: 還有一點疑問,紅藍車誰是變換車道,若藍車駕駛要駛入下個車道
: 要不要打方向燈??
: 打了方向燈你理虧,變成變換車道?
: 還是以後入口也要畫滿井字車道線,來補充國庫
: 原來車子握好方向盤直直往前,不是直行喔
: 不對喔,這樣不是直行喔!!
: 往左打90度,快速打右,在打正!
: 不錯喔!你開的很直呢!
: ※ 引述《willpei (威爾肥)》之銘言
: : https://i.imgur.com/aqE1BYb.jpeg
: : 有人能稍微講解這個問題嗎?
: : 認真不懂...
: : FB都把紅車說的很糟糕
: : 但我內心不覺得有什麼大問題
: : 只是因為車禍發生了...
: : 感覺風向是大聲的贏?
: : 但覺得怪怪的來請教
: : 有實質證據公文,新聞槁之類的嗎...
: : 不想接受一個政府強制行車必須蛇形...
: ----
: Sent from BePTT on my OPPO CPH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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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78.252 (臺灣)
※ 作者: mussina27 2026-02-27 13:15:11
※ 文章代碼(AID): #1feIXWgu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72169312.A.AB8.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問題] 車道標線/引導線/直行問題?
02-27 13:15 mussina27
ilp345: 藍車不是初判就先吃一發全責,還要額外鑑定才有機會分責任給紅車,明顯打臉你第一段。1F 02/27 14:15
CMCC: https://i.imgur.com/zJEUzUV.jpeg
另一位同狀況車主打你全臉3F 02/27 14:20
[圖]
tn00210585: 因地制宜 因人而異 打從一開始這整串討論就是各自空大5F 02/27 14:32
willpei: 前文有人翻出公文譯文,解釋引導線只是參考;路口無車道標線,也無法明確是變換車道...所以行車還是禮讓為大6F 02/27 14:51
charmingpink: 不知道哪個官員想的 左側都是車的話右側不就都卡住8F 02/27 14:58
BlueJet0501: 辛苦了,整理法規推9F 02/27 16:10
deathmark: 找個紅車贏的例子再來下結論,惡法亦法10F 02/27 16:30
willpei: 前篇文啊,軍卡案,是紅車贏11F 02/27 17:04
deathmark: 打錯,藍車贏的案例找一個出來看看
軍卡案例就我貼的影片12F 02/27 17:08
willpei: 前文很多範例初判都是藍車100%經判定才變50/50。所以風向支持藍車的原因真的很薄弱。只能說惡法亦法...
還是沒能說服我...14F 02/27 17:30
charmingpink: 無聊 說服你幹麻 還要發兩篇 你就繼續直行碰瓷賺錢就好了17F 02/27 18:05
mussina27: 法規邏輯與現實落差通常出現在公部門函釋造成的矛盾及漏洞。函釋及判例都有引導民眾行為的效果,內文中相對完整的法規邏輯就毀于交通部函交路字第1090024285號函。此函釋明確排除了導引線指示車道邊界的效力,從此路口螃蟹橫行。
本案例中的紅車也因此不被視為“變換車道”及路權認定的適用。19F 02/27 18:50
kabukiryu: 如果藍車在壓線前硬尻進內線且不打方向燈,只要不撞到是否也沒違法呢?嘻嘻。
https://i.mopix.cc/Gzycep.jpg26F 02/27 19:28
[圖]
CMCC: 除上述各點之外,還有一點沒人提到,地上箭頭是直上,非斜向29F 02/27 19:33
wpd: 第一點就不成立啊  圖那個紅車沒有超越 導引線 範圍31F 02/27 19:50
mussina27: 若以不考慮函釋的導引線而言,導引線為內側車道及對向車道的邊界;以此邏輯下紅車須依指示前行至前方內側車道,藍車前行至前方外側車道。
車道偏移時是否偏離車道會以過路口前的車道延伸虛擬直線至過路口後的車道分隔線。紅車的確是超過內外車道間的虛擬延長線,在無函釋的狀態下視為變換車道。
26樓k大的假設在現行函釋的狀態下的確是“合法”的32F 02/27 23:03
wpd: "以此邏輯"  啥  誰的邏輯  ?? 你的邏輯吧
法規點下去就給了 導引線:本標線為白虛線,線寬十公分
清清楚楚寫了是白虛線  還可以自己用空白處想像延伸當邏輯
邏輯依據也要拿出來吧  不是上半段拿法規文字 下半段就沒拿法規文字39F 02/28 02:14
mussina27: 一般常見的參考來源法規判例函釋都有,這邊的虛擬延伸線概念來自於法院判例,有疑問建議可以自己先找資料研究了解。
前面提到的“以此邏輯”是參考法規內容及判例中各級法院的意見來理解公部門是如何解讀。44F 02/28 13:19
aesdu: 請提供判例,我問AI判例AI也都說有,實際要他拿出來,都沒有。
請勿完全相信AI片面之詞。
http://i.imgur.com/HAyqLTj.jpg49F 02/28 14:16
[圖]
mussina27: 樓上AI幻覺是一個很好的示範,當然是要自己驗證過才能成為參考判斷的依據。以推文中質疑“路口沒畫線,使用虛擬延伸線來判斷車道範圍的邏輯是否為個人意見”為例,可以參考「臺灣高等法院 108 年度交上易字第 63 號刑事判決」院方查核的邏輯。還有一些判例可以自行至司法院相關網站任意驗證。
至於交通部函釋出來之後,是否動搖這些法院意見還是要看實際發生的邏輯攻防。AI會因為輸入的 prompt 有不同的答案,無法取代必要的律師費用。
樓上a大可以分享你完整的AI對話內容這樣大家會比較清楚你的要求是什麼AI又回答了什麼。53F 02/28 17:15
aesdu: 上述判決書內所謂的虛擬延伸線,僅為判斷用輔助線,判斷車輛軌跡是否偏離原行進方向而已。
非車道線、導引線...等等法規內標線,僅如計算三角形面積時,自行畫出的輔助線高而已。
並非所述拿來當車道線、引導線...等等。
綜上所述,關鍵最終還是落在,紅車直行軌跡中,遭藍車未確認與臨車間距,逕行侵入紅車連續軌跡中,造成車禍。64F 02/28 18:40
wpd: 所以就是邏輯錯誤  虛擬延伸就不是"導引線"
拿A的解釋 套成B   這種邏輯...
野手失誤跑4個壘包 解釋成場內全壘打(因為都是跑4個壘包得分)就這種邏輯71F 02/28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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