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bedobedo (DoBe)標題 Re: [請益] 大家對代孕的看法?時間 Sun Jan 18 18:08:43 2026
※ 引述《gn01881106 (King Of Loafer)》之銘言:
: 恕刪
: 呼應該文最後一句話,哪有一蹴而就的?
: 我國口口聲聲民主國家
: 卻一直沒有足夠的民主素養
: 記得現代化民主怎麼來的嗎?
: 不就是英國皇室爛到爆炸才不得不限制皇權
: 民主就是一次又一次的修正,去避免最壞的結果
: 沒有開始哪來的修正?
: 該系列文每個人都說得都很有理
: 但一定要完美才要修法是嗎?繼續空轉是主流民意嗎
: 趕快法律修過,然後再改就好了啊
: 到底是怕什麼鬼,試問誰還記得過去什麼爛法是誰修過的嗎?
: 修得爛就趕快改啊,我國真的有那麼脆弱嗎?
: 導致現在立法委員整天晃來晃去,
: 口水噴來噴去就能領高薪得權利
: 修法修得這麼慢真的是罪該萬死
其實關於人權議題,我不認為先求有先求好是個好的做法。
這些施行細則不像憲法,是規定了基本的國內普世價值,而是在憲法框架之下如何去實踐各議題。
所謂的先求有再求好,應該是要在達成各方共識後,推出了一個至少大家都滿意的實行細則,而後續在實行時發現什麼問題再持續修改這樣。
但關於代孕這件事,我覺得臺灣對待他的態度一直都很曖昧。
的確在國內代孕目前是不合法的,但是政府並沒有禁止國人到國外代孕。如果代孕這件事是違反臺灣的普世價值的話,那你可以實行如義大利般的禁令,連國外代孕都接不回來。
https://www.bbc.com/news/articles/c62rmv63069o
但是又如前幾篇板友所說,這現在就是一個存在的地下産業。國外代孕找地下仲介,國內代孕找地下孕母。我在前幾篇的留言裡都貼過相關新聞了
https://www.healthnews.com.tw/article/18235
代理孕母在台未開放 轉向地下化 - 健康醫療網 - 健康養生新聞資訊網路媒體 代理孕母生下的小孩監護權歸誰?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針對「代理孕母將女嬰出養給別人」事件,判決生父母敗訴,為長年以來的代理孕母爭議再添一樁,台灣的代理孕母尚未合法,有此需求的不孕夫妻常透過地下仲介,不少糾紛與訴訟也因此而生。贊成合法化者認為這樣能同時保障妥託夫妻與代孕者,反對者則稱這是物化女性、消費子宮。 ...
這還只是因為孕母私自出養被爆出來的。
所以我認為你要不就立法全面禁止,要不就立法承認這産業的存在並詳細規範。但現在的態度就是反正國內不合法,但是想找代孕的話你有管道那你家的事,就顯得社會其實不在乎子宮工具化這個議題。
而我認為子宮工具化這件事究竟有沒有違反臺灣社會的普世價值,看越南新娘就知道。這可是實打實的人口買賣欸(不要跟我扯這跟到國外CCR後回國結婚一樣)。
如果子宮工具化違反國內普世價值,那買老婆這種事更應該全面禁止。
但如果社會不反對這件事,那就更應該直面這個問題,好好立法規範相關産業。放任地下化就是放任剝削,這是我一直強調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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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65.63.240 (澳大利亞)
※ 作者: dobedobedo 2026-01-18 18:08:43
※ 文章代碼(AID): #1fRB4lmh (BabyMothe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768730927.A.C2B.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請益] 大家對代孕的看法?
01-18 18:08 dobedobedo
※ 編輯: dobedobedo (58.165.63.240 澳大利亞), 01/18/2026 18:12:05
※ 編輯: dobedobedo (58.165.63.240 澳大利亞), 01/18/2026 18:17:17
推 Lolira: 那要看對先求有的解讀,若是剛開始施行的申請門檻較高、較嚴格,而後完善後才會更進一步擴大放寬的話,並非壞事1F 01/18 18:31
推 stepnight: 越南新娘,沒事啦傷的不是台灣人
跟代孕去找老外一樣,反正不是台灣人受傷就好
至於台灣人地下代孕,這也沒事啦
只要我沒看到、聽到都是沒有發生的事
沒有發生就沒有人受傷,你們那麼著急幹嘛
是不是想當買方?是不是想要方便又廉價的子宮4F 01/18 19:13
→ MosDonalds: 反對越南新娘+1
跨國仲介婚姻本身是中性的,大家想像中或許是跨國交友不錯呀,所以合法,結果卻是台灣40幾歲剩男買18-20歲越南女,一看就只是為了傳宗接代。所以難保代孕也是這樣 ,大家想得很美好,孕母跟雇主快樂合作,結果最後是哪些人去當孕母呢?別國已經研究過了,就跟仲介越南新娘一樣,都是貧困家庭12F 01/18 20:48
推 jimmy911112: 樓上可以去八卦版看,前幾個小時才有人分享,仲介娶越南貧困家庭,是36歲取18歲,人家很努力經營夫妻關係,被你一棒打翻,可不可以看事情不要只看反面呢就說台灣歧視很嚴重,只是藏在心裡罷了19F 01/18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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