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標題 Re: [閒聊] 堅持占用內側超車道的心態為何時間 Mon Feb 23 20:34:02 2026
這篇文章有些觀念是錯誤的,必須澄清一下,以免誤導大家
※ 引述《Xinz (Xinz)》之銘言:
: 事隔那麼多天,剛好開工前又看到這個話題開啟了
: 就來總結一下目前高速公路法規上的問題
: 先說結論
: 在速限100公里的路段,行駛內車道GPS速率無法維持100-110km就請離開內車道
: 後車要以110、120、130km...以上逼近,前車完全不需要讓道,超速行為本身不
: 會獲得法律保護
開宗明義先講:速度高於速限就是超速,就是違規,這一點無庸置疑,下面再細談
: 前一篇再跟某網友在爭論「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8 條」的解讀
: 也看出很多人對於法規上根本胡亂理解,後來決定函文由行政機關來釋疑
: 針對「故開放小型車在 不堵塞行車 之狀況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https://i.urusai.cc/g74E5.png
: 國道交通警察已正式回文,只要能在內線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就不會有堵塞
: 態樣,希望能回答之前那個小學沒畢業看不懂中文的網友
現在還有人國小沒畢業? 幾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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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板友Danto18道歉,我昨天半夜看到不完整的回文導致引用錯誤
: 今天發文也沒有校稿檢視,誤會了該版友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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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1款規定」
: https://i.urusai.cc/buvPP.png
: 因為時速會有誤差,所以有最高速限寬限值+10km
: 請注意!! 沒有-10km所以速限100km開在內車道請一定要起碼超過GPS105km才是
速限100,你只要速度超過100就是超速違規行為,並不是沒有違規,這個觀念一定要釐清
只是超速10以內算輕度違規,得以不予開罰單
但輕度違規還是算違規,如果有肇事那也很可能列入責任歸屬,並非無責
: 最安全的,不要想說開在錶速100km就沒事,錶速100km頂多90-95km而已
: 這一定會被舉發開單
這個說法也是錯誤的,根本沒有警察會看到「內線車低於速限」就開單的
為了避免產生爭議性,「實務上」通常要低於速限10以上甚至更多,警察才有可能開單
: 內車道就是要維持速限以上寬限值以內,以下99km就一定會開單舉發
同上,這個說法是絕對錯誤的
: 祝大家新年快樂、開工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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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hcshin 2026-02-23 20: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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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閒聊] 堅持占用內側超車道的心態為何
02-23 20:34 hcshin
推 sampam: 有人說自己觀念比法律超前,你要跟他談什麼2F 02/23 21:00
推 JC910: 比飆仔慢的都是龜車啦 沒120不要上國道4F 02/23 21:02
噓 wang56: 超速10公里你認定算違規?那為何沒罰單?5F 02/23 21:03
我就知道有人會這樣講,請參閱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法條寫得很清楚
※ 編輯: hcshin (114.39.157.163 臺灣), 02/23/2026 21:06:53
→ wang56: 這是想把開在速限寬限值的鄉民,硬當違規超速仔,帶風向嗎?
所謂的違規超速仔,是指超過寬限值的才算數好嗎,寬限值內的沒罰單,是違規什麼?6F 02/23 21:07
我就知道有人會這樣講,請您再另外詳細閱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裡面寫得很清楚。這是法規寫的,不是我發明的
※ 編輯: hcshin (114.39.157.163 臺灣), 02/23/2026 21:11:40
→ wang56: 速限100你定速開105就是沒違規罰單,但開到111就是飆仔,很難懂?10F 02/23 21:11
讀懂法規應該不是很難。需要我告訴你寫在第幾條嗎? 應該不用吧
※ 編輯: hcshin (114.39.157.163 臺灣), 02/23/2026 21:12:52
※ 編輯: hcshin (114.39.157.163 臺灣), 02/23/2026 21:15:41
噓 sincere77: 好了啦內線龜仔還自以為可以代替警察執法嗎13F 02/23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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