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htw (Select None)標題 Re: [新聞] 震撼判決!「配偶權」不存在 人夫抓姦求時間 Tue Jan 20 13:53:11 2026
這份判決的問題很簡單。
法官採用了德國
「不承認第三人侵害配偶權」的立場,但在台灣現行法制下,
這等於拿掉原本的賠償機制,
卻沒有任何替代方案,
最後只剩下「不用負責」的結果。
判決展示了法官的價值觀,
但制度還沒準備好,
成本自然全落在當事人身上。
在沒有過渡的情況下,
當事人成了法官價值宣示下的受害者、法律實驗的犧牲品。
當事人只能摸摸鼻子上訴,時間成本、金錢成本只能全部自己吞。
可憐吶: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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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三省吾身---
能不能不做
能不能晚點做
能不能讓別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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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zhtw 2026-01-20 13: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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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震撼判決!「配偶權」不存在 人夫抓姦求
01-20 13:53 zhtw
推 tamama000: 塔綠班把刑事除罪 現在民法自己造法
很明顯是塔綠班計劃之一1F 223.137.3.183 台灣 01/20 13:59
推 hirok: 問個問題 若牽手屬配偶權利 那妻子不給牽算不算損害丈夫的配偶權?3F 61.220.75.127 台灣 01/20 14:02
推 tamama000: 樓上 你可以不給 但不能給別人5F 223.137.3.183 台灣 01/20 14:03
→ hirok: 這問題可以延伸到擁抱 性交等6F 61.220.75.127 台灣 01/20 14:03
推 a94037501: 同居也是婚姻義務你老婆搬出去可以告他賠錢嗎笑死7F 42.79.172.22 台灣 01/20 14:09
推 pansquarl: 換言之就是想學人家進步價值,卻不顧台灣現狀只能做半套,結果就是犧牲當事人權益嗎9F 223.136.89.175 台灣 01/20 14:09
目前看來是這樣
→ spadenet: 這法官向來見解如此,律師應該叫原告撤回另訴的12F 122.121.211.181 台灣 01/20 14:20
那律師也是心很大
※ 編輯: zhtw (218.164.49.92 臺灣), 01/20/2026 14:21:51
※ 編輯: zhtw (218.164.49.92 臺灣), 01/20/2026 14: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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